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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冠英指新隆高鐵與東鐵不同
http://www.CRNTT.tw   2018-06-24 10:48:55
  中評社北京6月24日電/馬來西亞財政部長林冠英表明,“東海岸鐵路計畫”是當局準備重新磋商並調低成本後決定繼續進行的項目,“新隆高鐵”則是當局將檢討以決定是否繼續發展的項目,兩者並不相同。
  
  希盟政府上台後,前政府的多項發展計畫前景也出現變化;其中最受矚目的就是耗資龐大的新隆高鐵(HSR)與“東海岸鐵路計畫”(ECRL,東鐵計畫)。

  希盟政府原本準備取消這兩項計畫,但後來發現必須支付高額賠償金而有所保留。若取消東鐵計畫,必須支付的賠償金高達220億令吉(約75億新元);至於新隆高鐵的違約金,

  據首相馬哈迪的說法是5億令吉(約1.7億新元)。

  林冠英在“透視大馬”今天上網的專訪中談到新隆高鐵計畫的最新情況。他說,當局已指示新任總檢察長湯米托馬斯研究相關法律,以便當局在與新加坡就此計畫展開討論前能更清晰地了解全貌。

  他說,當局將新隆高鐵列為“有待檢討”的項目,表示是否取消新隆高鐵計畫必須視檢討結果而定;換句話說,檢討結果出爐後,當局可能繼續進行新隆高鐵計畫,也可能取消它。

  至於東鐵計畫,林冠英告訴“透視大馬”,當局的立場是與相關中資企業“重新磋商”,以便降低不斷飈升的成本,然後繼續執行這個項目。

  林冠英說,政府在考慮東鐵計畫的存廢時其實選項不多,因為馬方已投入200億令吉(約67億新元)。“我們對東鐵計畫已投入200億令吉,就這樣廢棄是很不合理的。這是其中一項我們要重新磋商的大型發展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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