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4月3日電/為穩步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農業農村部將扎實推進農村集體資產清產核資工作。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穩步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意見》要求,這項工作從2017年開始,分“三步走”在2019年12月底前按期完成任務。
2018年是推進清產核資工作關鍵一年。目前,農業農村部已會同有關部門全面啟動農村集體資產清產核資工作,一些改革試點地區扎實開展,2015年確定的29個試點縣共清查集體資產1125.6億元、土地2805.8萬畝,比清產核資前分別增長9.7%和9.6%。
清產核資範圍包括全部農村集體資產。農業農村部要求各地抓住關鍵,分類施策。對經營性資產,要將實物與會計記錄逐一核對,做到賬實相符。對非經營性資產,要明確歸屬,將政府撥款形成的資產確權給集體,確保公益性功能充分發揮。資源性資產清查有一定基礎,要做好數據銜接,充分利用已有成果,減少和避免重複勞動。目前,已確權承包地11.5億畝,占二輪承包地面積80%以上;已確權集體林地27.1億畝,占林權改革面積99%;集體土地所有權確權登記發證806.4萬宗,登記率達96%。
本輪清產核資時間緊、任務重,農業農村部制訂了“三步走”工作方案。第一步是準備階段,2018年4月底前完成,重點是擬定工作細則等配套文件,開展培訓,夯實基礎。第二步是實施階段,2019年6月底前完成,重點是全面清查資產,填寫登記報表,逐級審核上報。第三步是總結階段,2019年12月底前完成,重點是開展監督檢查、成果驗收。
農業農村部有關負責同志表示,清產核資的目的是摸清家底,明確權屬,管好用好集體資產,構建集體經濟運行新機制,為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奠定基礎。各地要以此為契機,健全完善制度,加快農村集體資產監督管理平台建設,創新管理方式,提高管理水平,推動集體資產財務管理制度化、規範化、信息化。
據悉,農業農村部今年將繼續擴大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試點範圍,將試點單位擴大到300個。同時,鼓勵地方擴大試點面,確保到2021年底前基本完成經營性資產股份合作制改革。
(來源:人民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