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9月28日電/近日,《北京市共有產權住房管理暫行辦法》正式發布,並將於月底實施。有市民疑問,共有產權住房能否貸款?記者獲悉,按照《辦法》,購買共有產權住房的可以貸款,且與原先自住房政策相同,即商貸最低30%,公積金貸款最低20%(90平方米以下)。
貸款政策與原先自住房相同
本月30日,《北京市共有產權住房管理暫行辦法》將正式實施。今後,自住房將被共有產權住房替代。政策發布後,有市民還有些疑問,包括能否貸款,以及結婚後不再符合資格是否要退出。
關於貸款,根據《辦法》第二十一條,購買共有產權住房的,購房人可以按照政策性住房有關貸款規定申請住房公積金、商業銀行等購房貸款。
也就是說,購買共有產權住房可以貸款,而且貸款享受與原先自住房相同的政策,即商貸最低30%,公積金貸款最低20%(90平方米以下)。
可以看出,在經歷了去年“9·30”新政和今年“3·17”新政的兩次從嚴首付額度後,自住房貸款的首付額度與商品住房相比,還是優勢明顯。
婚後不符合資格需退出
有人疑問,如果婚前一人購買了共有產權住房,但是結婚對象有一套商品房了;或者婚前兩人都購買了共有產權住房,婚後是否需要退出一套?
記者獲悉,因為共有產權住房是以家庭為單位的,一個家庭只能購買一套共有產權住房。同時,《辦法》中也明確規定,購房人通過購買、繼承、受贈等方式取得其他住房的,其共有產權住房產權份額由代持機構回購。
也就是說,兩人如果要結婚,可以將商品住房賣出,保留共有產權住房;也可以退出共有產權住房,個人產權份額交由代持機構回購,保留商品住房。
雙方各有一套共有產權住房的,婚後則需要在兩套共有產權住房中選擇一套退出,個人產權份額由代持機構回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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