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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的制度約束才能確保“初心”
http://www.CRNTT.tw   2016-10-30 09:36:00
 
  腐敗,是中共面臨的“四大危險”之一,此次出台的准則和條例有助於解決腐敗問題,但直指更深層次的問題——中共中央組織部副部長齊玉在六中全會後的發布會上罕見披露,“高級幹部中極少數人政治野心膨脹、權欲熏心,搞陽奉陰違、結黨營私、拉幫結派、謀取權位等政治陰謀活動”,雖然沒有提及細節,但已讓人一窺中共面臨的巨大問題,從嚴治黨不僅是要解決腐敗問題,更是中共自我淨化、自我革新的必須之舉。

  正因為如此,公報強調必須執行黨章黨規,任何黨組織和個人都不得壓制黨內民主、破壞黨內民主。其中提到的一些要求非常具有針對性,如領導機關和領導幹部不准以任何理由和名義縱容、唆使、暗示或強迫下級說假話;黨內不准搞拉拉扯扯、吹吹拍拍、阿諛奉承;堅決禁止向黨伸手要職務、要名譽、要待遇行為;任何人都不准把黨的幹部當作私有財產,黨內不准搞人身依附關系;規範和純潔黨內同志交往,領導幹部對黨員不能頤指氣使,黨員對領導幹部不能阿諛奉承……以上這些要求,一方面說明的中共黨內“潛規則”泛濫、顯規則成擺設的嚴重程度,也說明了中共對這些問題的深刻認識。

  用不了幾年,中共就將迎來建黨一百周年,作為一個將屆百年的黨,破除沉屙、煥發新的生機需要堅定的政治信念與自我革新的勇氣,更需要建立一套科學而有約束力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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