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 印】 
【 第1頁 第2頁 】 
最高檢:有地方刻意隱瞞食品安全事件
http://www.CRNTT.tw   2015-08-06 10:54:04
 
  黃河指出,犯罪新趨勢,也給懲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帶來了四個“新難題”:線索發現難;證據固定、轉化難;案件移送難;食品檢驗標準繁多,部分檢驗標準規範性文件修訂滯後。

  黃河舉例:“有的地方偏重通過行政處罰的方式查處食品違法案件,對涉嫌犯罪線索關注不足;有的地方習慣於‘以罰代刑’,存在地方保護主義的傾向;還有地方行政執法機關刻意隱瞞食品安全事件,有意降低案件的危害性等。這些因素均導致兩法銜接不暢,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被降格處理,甚至不了了之。”

  食品安全領域瀆職犯罪形勢嚴峻

  據介紹,2014年1月至2015年6月,全國檢察機關共立案查辦食品安全領域貪污賄賂犯罪案件405件48人,瀆職犯罪案件429件652人。

  最高檢瀆職侵權檢察廳副廳級檢察員霍亞鵬分析,食品藥品安全領域瀆職犯罪形勢嚴峻,涉嫌犯罪主要集中在玩忽職守和濫用職權兩個罪名。

  霍亞鵬指出,打擊這方面瀆職犯罪也存在“三難”:案件線索發現難,案件偵查取證難,個別案件查辦和處理周期長。“食品領域瀆職犯罪主體本身屬於食品監管執法人員,其瀆職行為隱蔽在日常監管工作之中。檢察機關進行相關檢驗和鑒定時還要借助監管部門的力量,如果個別監管部門不願配合甚至相互推諉,會給偵查工作造成一定阻力”。

  為確保舌尖上的安全,從2015年3月開始,全國檢察機關開展了為期兩年的危害食品藥品安全犯罪專項立案監督活動。最高檢已掛牌督辦了第一批28起制售偽劣食品案件;將34起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線索轉相關省級院督辦;為確保效果,偵查監督廳還擬定了掛牌督辦案件的規範性文件;制定辦理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審查逮捕指引,對行政執法機關、公安機關收集固定證據、審查判斷證據、準確適用法律提供指導。


 【 第1頁 第2頁 】


          
】 【打 印】 【評 論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