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在科創板中,交易所本身跟證監會制定了更多的遊戲規則,在很多交易環節中的細節,包括對公司的管理、標準的要求,對投資者、對券商的要求,這些還不夠市場化,它還是會帶著一些需要保護市場的立場,來對企業做出上市要求。
對於這些可上市的公司來說,受它們劃定的這些上市標準影響很大。有些公司如果是某種程度上符合這個國家戰略,可能就會跑得快一點,感覺有了一個綠色通道,可以去上市了。而有些公司它其實更市場化一點,雖然也是一個科技公司,但在“科技”的認定上可能有一些偏離或不一樣的地方,就會導致這些公司需要有收入、有規模,達到營收標準才能上市。所以對所謂“科技”的標準的界定,還是有待不同的解讀。科創板針對科創企業的解讀是一個利好,也是一個問題。它目前不是一個市場的解讀,應該讓市場來解讀,然後市場來承擔這當中的一些考慮跟風險。
簡單地說,如何在這些所謂的上市的要求和標準上更加市場化,能夠讓市場來決定或者選擇,市場是誰,怎麼定義這個市場,我覺得這可能還有不斷去提煉的空間。比如創業公司的盈利預期是不是那麼重要,對於存續期的理解標準是什麼?是不是必須企業主體要存續三年的時間,這些標準其實是理論上來說是可以放開的。
我覺得最重要的建議就是更加市場化,同時市場和監管兩者必須兼具。
一方面要足夠地開放,另一方面就是上市以後,對於企業的各種各樣的信息披露的承諾,還有上市以後的治理管理,其實要有更多的要求。如果發現問題是要嚴懲的,要有一個嚴懲的制度,就是說必須胡蘿蔔和棒子同時實施,要不然的話很容易會讓人家走捷徑或者是可能會有一些灰色的地方。
現在上市公司的團隊對於公司、對於股東,對於董事會任何的陳述都是一種信用背書,你的陳述是需要屬實的,如果有任何不屬實的地方,都是需要有懲罰機制的。你要把你的問題,包括可能你所出現的風險,法律上的一些糾紛都披露出來。該說的信息沒有說出來是要承擔法律責任的。如果沒有這個懲罰機制的話,那很容易變成我該說的說,我不該說不想說我就不說,那就會存在風險和問題。有充分的表述後,讓投資人來判斷風險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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