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1月17日電/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可持續發展是“社會生產力發展和科技進步的必然產物”,是“破解當前全球性問題的‘金鑰匙’”;“大家一起發展才是真發展,可持續發展才是好發展”。在第七十六屆聯合國大會上,習近平總書記提出全球發展倡議,希望各國共同努力,加快落實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構建全球發展命運共同體。當前,百年變局和世紀疫情交織叠加,世界進入動蕩變革期,人類社會發展面臨更多不穩定性、不確定性。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可持續發展的重要論述,指引我國開辟了嶄新的可持續發展之路,為全球深化對可持續發展的理解提供了中國智慧,為世界可持續發展實踐提供了中國經驗。
深刻把握可持續發展的理論內涵,為可持續發展提供中國智慧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開辟嶄新的可持續發展之路,需要“堅持綠色發展,致力構建人與自然和諧共處的美麗家園”“堅持以人為本,努力建設普惠包容的幸福社會”“堅持共商共建共享,合力打造開放多元的世界經濟”。這些重要論斷,著眼關乎人類社會發展前途和命運的三大關係——人與自然的關係、人與社會的關係、國家與國家的關係,科學闡釋可持續發展的理論內涵,提出了彰顯智慧和擔當的中國方案,為推動可持續發展提供了科學理論遵循。
正確處理人與自然的關係。習近平總書記指出:“人與自然是生命共同體。”“生態環境沒有替代品,用之不覺,失之難存。”“當人類合理利用、友好保護自然時,自然的回報常常是慷慨的;當人類無序開發、粗暴掠奪自然時,自然的懲罰必然是無情的。”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人在自然中生活,在通過實踐有意識地改造自然的同時,也受到自然的約束。如果自然界遭到系統性破壞,人類生存發展就成了無源之水、無本之木。人類進入工業文明時代以來,傳統工業化迅猛發展,在創造巨大物質財富的同時,也加速了對自然資源的攫取,打破了地球生態系統原有的循環和平衡,造成人與自然關係緊張。從上世紀30年代開始,一些西方國家相繼發生多起環境公害事件,教訓十分深刻。實現自然生態可持續發展,必須處理好人與自然的關係,堅持綠色發展,使人類的資源開發和污染排放保持在生態環境的生產能力和淨化能力範圍內,不超過生態環境的承載能力。
正確處理人與社會的關係。習近平總書記指出:“發展的最終目的是為了人民。在消除貧困、保障民生的同時,要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保證人人享有發展機遇、享有發展成果。”人是社會的人,社會是人的社會。如果不能正確處理人與社會的關係,不能實現經濟、社會、環境協調發展,甚至少數人的發展以多數人的利益受損為代價,就必然影響社會穩定,進而破壞發展的根基。過去幾十年來,許多發達國家雖然一度生產力發展較快,但並未解決好人與社會的關係問題,不同社會群體收入分配差距巨大,發展機會不平等,貧富分化嚴重,民粹主義高漲,導致經濟社會發展矛盾重重。一些發展中國家陷入“中等收入陷阱”,一個重要原因也是未能解決好人與社會的關係問題。只有堅持以人為本,努力建設普惠包容的幸福社會,才能實現社會可持續發展。這要求不斷提高人類健康和生活水平,創造美好的生活環境,確保社會公平、正義、平等。關注代際、不同群體、各個地區之間的公平,當代人的發展既不能損害後代人的發展權益,也不能損害其他群體、地區的發展權益。
正確處理國家與國家的關係。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和平與發展仍然是當今時代主題,人類的命運從沒有像今天這樣緊密相聯,各國的利益從沒有像今天這樣深度融合”“國際社會面臨的新課題、新挑戰也與日俱增”“人類只有一個地球,保護生態環境、推動可持續發展是各國的共同責任”。在經濟全球化深入發展的今天,任何一個國家都不是孤立存在的。各國利益休戚相關、命運緊密相連,既要共同應對全球性挑戰,又要平衡好發展責任和發展權利。地球是人類賴以生存的唯一家園,人類面臨的全球性問題,靠任何一國單打獨鬥都無法解決,必須牢固樹立人類命運共同體意識,堅持同舟共濟,開展全球行動、全球應對、全球合作。處理好國家與國家的關係,必須秉持人類命運共同體理念,堅持共商共建共享,合力打造開放多元的世界經濟;尊重各國自主選擇社會制度和發展道路的權利,消除疑慮和隔閡,把世界多樣性和各國差異性轉化為發展活力和動力;充分考慮各國發展階段、發展水平和歷史責任的差異,恪守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充分尊重發展中國家發展權,照顧其特殊困難和關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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