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處死刑和執行死刑仍有很遠距離
以“福岡滅門案”為例,2003年6月20日,四具遺體在福岡縣博多灣被發現,遺體的手上戴著手銬,並綁著啞鈴,脖子上有繩索的勒痕。警方調查後確認,四具遺體分別為居住在附近的松本真二郎、其妻子以及兩個孩子。隨即日本警方根據現場附近的目擊者證言以及在現場發現的犯罪工具,鎖定了中國留學生楊寧、王亮和魏巍為嫌疑人。楊寧與王亮逃回中國,於2005年1月被中國遼寧省遼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分別被判處死刑和無期徒刑,楊寧在2005年7月12日被執行死刑。三人中,魏巍是唯一在日本逮捕受審的,2005年1月一審被判處死刑,經過上訴等司法程序,於2011年10月20日終審被日本最高法院確定為死刑,由於日本執政內閣交替等原因,法務大臣遲遲未簽署處刑令,歷時至今其仍未被執行死刑。在本案中,陳世峰被判處死刑的幾率可謂微乎其微,而且即使被判處了死刑,距離執行又是一個未知的期間。
“福岡滅門案”當年在日本社會引起極大的民憤,但是時隔多年仍未執行死刑。江歌案雖然在中國社會被炒得沸沸揚揚,但是在日本社會的關注幾乎為零。想通過在中國引起關注,影響日本司法的判決,此事並非想象中那麼簡單。所以對於江歌母親而言,如何讓自己盡快從悲痛中走出來,如何捍衛自己的合法權益將是一個歷時漫長的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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