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不懈努力,時至1998年,緬甸中央政府鑒於猛穩族在國家安全方面的作用,開始將其視作緬甸主體民族緬族的下屬分支。但是,猛穩族華人仍持有“白卡”,并未能獲得完全公民權。受此影響,他們并未在2015年大選中產生全然影響。直至登盛政府在即將卸任之際終於完成了猛穩族成為緬甸完全公民的程序。根據緬甸現行公民法,猛穩華人將被登記為“猛穩帛瑪族”,并獲政府頒發的粉紅色身份證。而完全公民的身份將毫無疑問地有利於他們自身權利的保障。
對於猛穩族華人主動融入緬甸公民社會不能簡單地說“棄漢改緬”,包括我們在內的外界應以稱許贊道。緬甸華人的第一身份應是緬甸人,而非漢人,像猛穩帛瑪族這樣的華人,他們雖獲得了緬甸完全公民權,但仍保留著華人口語及不同於緬族的漢族生活方式。實際上,這應是我們審視包括猛穩華人在內緬甸華人行為的出發點和正常眼光。同樣需要指出的是,在民族和解成為各方努力方向的情況下,緬甸現行帶有顯著“大緬族主義”色彩的民族政策在對待其他少數民族的包容度和容納度方面,還有很大的提升空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