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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列全面禁煙”須先補法律短板
http://www.CRNTT.tw   2016-09-11 07:27:07
  近日,有旅客反映,為何動車全面禁煙,出台嚴厲的處罰措施,而普速列車不禁煙呢?對此,鐵路部門表示,高鐵列車全封閉車體、高速運行,且車內設有數量衆多傳感器,有煙即會引發車輛緊急降速或停車。普速列車非全封閉,且車廂內同樣禁煙,為了避免個別旅客隨意在車廂內吸煙,出於人性化考慮,所以設置了專門的吸煙區。

  出於“人性化考慮”設置吸煙區。這樣的說法,立馬成為衆矢之的。然而,客觀來說,法無禁止即自由。雖然我國2003年就簽署了《煙草控制框架公約》,但直到如今,我國仍然沒有一部國家級的無煙立法,這也導致公衆場所全面禁煙陷入“法無授權”的尷尬。早在2014年,《公共場所控制吸煙條例(送審稿)》就公開征求意見了,遺憾的是,這部條例至今仍未出台,這背後的利益博弈可見一斑。

  既然“法無授權”,那麼支持就有支持的理由,反對也有反對的道理。鐵路部門提到的“人性化”,也算是一個原因。從現實角度來說,很多事情,很難一步到位,需要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公共場合全面禁煙亦如此。當然,從民意來看,或許支持全面禁煙的呼聲會更大一些,但我們也必須以法律為准繩,來規範禁煙行為。

  因此,普列全面禁煙并非不可以,但首先須補齊法律短板。唯此,“普列全面禁煙”才會喊得理直氣壯。(來源:京華時報 作者:龍敏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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