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高院黨組還通過院領導帶隊對下督查、院黨組集體約談13個中院院長以及對形勢嚴峻、排查糾錯進度嚴重滯後的部分中院和基層法院院長集體約談等方式,層層壓緊壓實責任。全省法院全部建立了工作專班,建立了立案、審判、執行、監察、政工等部門聯動的專項治理工作組織體系。
隨著治理機制逐步“發力”,高位運行的民間借貸案件很快出現了“拐點”。2019年下半年,江蘇全省一審新收民間借貸案件就同比急劇下降了31.48%。2020年全年,鎮江、連雲港、淮安地區的降幅分別達到了52.58%、39.71%、34.94%。
形成可複制可推廣經驗
“套路貸”虛假訴訟曾經長期困擾著法院。“如一些虛假訴訟當事人,用同一張借條,到不同法院分別起訴;或者一些職業放貸人經常穿梭在不同法院、不同法庭或者不同的法官之間利用信息壁壘製造虛假訴訟牟利;或者提供‘陰陽合同’、循環轉賬製造資金虛假給付事實等。”江蘇高院民五庭庭長段曉娟分析說,究其原因既有違法犯罪手段翻新快、隱蔽性強等原因,也暴露出法院在工作機制、審判監督管理、審判方法等方面存在的漏洞。
經過一年半的系統性治理,借助司法信息化技術不斷升級,江蘇法院逐步形成了可複制、可推廣的“333”工作機制,有效截斷了不法分子通過“套路貸”虛假訴訟牟利的通道。
這三個“3”分別是:依托“套路貸”虛假訴訟智能預警系統、法院綜合信息系統、執行指揮中心執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統等“三大系統平台”,為專項治理提供信息化支撐;深化“一檢索、二集中、三並案”辦案模式,解決單一案件難以發現“套路貸”虛假訴訟犯罪線索問題,提高打擊懲治精准度;嚴把立案、審理、執行“三大關口”,強化立審執協同配合機制。
如今,一個涉嫌“套路貸”虛假訴訟案件,進入江蘇法院系統可謂“關卡重重”。通過關聯查詢,可以有效掌握疑似職業放貸人所有涉訴信息,包括判決書、調解書、仲裁裁決、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公證債權文書。而一個被加注“預警標識”的疑點案件,就要在法官審理中,強化當事人本人到庭接受調查、質詢,加大依職權調查力度,加強對證據的實質性審查判斷,徹查借貸資金流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