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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還魂”
http://www.CRNTT.tw   2021-02-02 11:46:18
 
  在發稿前,記者已將調查所獲取的問題線索轉交相關平台,並將涉及違法犯罪的相關證據移交有關部門。

  防範非法野生動物交易借電商平台“還魂”尚需多方合力

  “線下管得嚴了,所以只能到線上來賣了。”在暗訪中,有非法出售獵捕工具的賣家這樣說。線下監管趨嚴,電商平台絕不能成為非法野生動物交易的“庇護所”。專家建議,要結合當前電商平台監管的疲軟狀態,有針對性地倒逼平台加強對此類非法交易的監管力度。專家們還呼籲有關部門和相關電商平台:

  一是提升技術監管手段,不過度依賴單一技術手段進行風險控制。記者發現,和販賣公民個人信息等非法交易類似,涉野生動物的不法交易也採取“諧音字”和“行業暗語”的方法來規避平台監管。

  “電商平台一般自有一套敏感詞詞庫,其中包含有常見的諧音字和流行的商品暗語,平台再根據這套詞庫對商品信息進行內容審查。”榮文佳表示,風控系統在自動審核時會提示疑似非法交易,而後內容審核人員再對相關內容進行人工複核,但在相關“諧音字”或“行業暗語”未納入平台敏感詞庫的情況下,這些非法交易有可能會被審查遺漏。

  “電商平台有能力對包括野生動物交易在內的非法交易進行動態監管,但需要平台內部多個業務部門統籌協作。”榮文佳等網絡安全專家建議,除屏蔽非法交易的關鍵詞等手段外,對於不法商家使用圖片或視頻等方式傳遞非法交易信息的情況,也要提升對不良信息的識別能力,同時加大人工審查力度,對重點商品進行專項排查。

  二是確認電商平台需承擔非法野生動物交易的主體責任,敦促相關平台切實履行相應法律義務。法律界專家認為,《電子商務法》第13條、第29條和《野生動物保護法》第32條、第51條等條款均對網絡平台的非法交易所應承擔的法律責任進行了明確,行政執法部門也要嚴格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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