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3月20日電/網評:“刑不上黎智英”的謬論
來源:大公報 作者:楊華勇
反中亂港黑手黎智英的所謂“國際律師團隊”及其兒子黎崇恩,日前尋求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對黎智英案的司法程序進行幹預,特區政府表示強烈不滿和堅決反對。
政府發言人表示,香港的司法制度一直深得國際社會推崇,任何國家、組織或個人企圖利用政治力量幹預香港特區的司法程序,以促使任何被告人逃避應有的司法審判,都是公然破壞香港特區的法治。發表有意圖幹預或妨礙司法公正的言論,或作出有同樣意圖的行為,極有可能構成刑事藐視法庭罪或妨礙司法公正罪。特區政府絕不容許任何人包括所謂的“國際律師團隊”幹預香港特區的司法程序,并予以強烈譴責。
全國政協副主席梁振英則指出,種種跡象顯示,所謂“國際律師團隊”受僱於黎智英,而黎智英兒子與英國政治人物會面,是為了制造輿論和政治壓力,試圖迫使特區法院釋放黎智英。梁振英形容,這是“赤裸裸的妨礙司法公正”,指香港法院和執法機關應將所有涉嫌人緝拿歸案,并將黎智英加控妨礙司法公正罪。
所謂“國際律師團隊”,由加拉赫領班,其餘三位律師均來自Doughty Street Chambers律師事務所,這點并不尋常。加拉赫於去年2月宣稱擔任黎智英的“國際律師團隊”成員,當時外界以為是黎智英聘用的香港律師事務所招攬她效力,但相關事務所已於今年1月與“國際律師團隊”撇清關系。
雖然有人聲稱“國際律師團隊”從未參與黎智英案,但Doughty Street Chambers律師事務所的領軍人物之一海倫娜.甘迺迪是反華陣營一名主將,因反華出格於2021年被內地制裁。現在這個所謂“國際律師團隊”,更濫用聯合國機制,反映黎智英與外部反華勢力間千絲萬縷的關系,而黎崇恩的行為更是非常愚蠢的,不僅不能減輕他父親的罪責,反而罪上加罪,進一步坐實了黎智英勾結外部勢力。<nextpage>
妄圖以輿論施壓綁架法治
所謂的“國際律師團隊”公然企圖利用外部政治力量幹預香港司法,間接說明他們就是外部勢力的代言人。“國際律師團隊”肆意抹黑香港國安法和香港特區司法制度,這構成了刑事藐視法庭罪或妨礙司法公正罪。
香港司法公正舉世公認,任何人違法都必然會受到法律制裁,而黎智英同夥罪狀極多,反中亂港罪行罄竹難書。黎智英是美國在港最主要的“代理人”,是給反中亂港勢力輸送“黑金”的中轉站,是煽動非法“占中”、黑暴的幕後操盤手。黎智英在黑暴愈演愈烈之際,公開宣稱“為美國而戰”、與美國站在一起雲雲。黎智英多番赴美勾結外國勢力,鼓動和參與非法集會,操弄立法會選舉,旗下媒體不斷造謠生事、制造社會對立、毒害年輕人思想。為禍之烈,遺毒之深,可說是無出其右者。
新華社日前發表評論文章,批評黎智英等反中亂港分子一直極力操縱鼓噪民意,甚至炮制所謂“刑不上黎智英”等荒唐謬論,妄圖以輿論施壓和綁架法治,營造“順我者昌、逆我者亡”的寒蟬效應,讓香港法律為他們的政治目的所用。
無論黎智英等自恃背後有怎樣的力量,一切違法和賣國行為都要付出應有的代價。香港國安法補上了香港在國家安全的缺位,亂港勢力再也不能以為充當美國代理人可毋須負刑責,亦喪失了興風作浪的空間。國安法第二十九條列明,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罪行重大的,處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律政司在有充分證據令案件有合理機會達至定罪,以及在合乎公衆利益的情況下,才會提出起訴。黎智英勾結外國勢力證據確鑿,多年以來香港市民深受黎智英團夥之害,因此絕不希望見到任何人幹預香港特區司法程序,為黎智英保駕護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