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2020年11月12日,大律師公會發表聲明稱,特區政府依據人大常委會的決定於2020年11月11日宣布取消四名立法會議員資格,繞過了基本法第79條的規定不屬正當程序,此舉嚴重損害法律必須明確的原則。
大律師公會還多次公然挑戰全國人大常委會制定的香港國安法。去年五月,全國人大在兩會期間審議關於制定國安法的議案之時,大律師公會就發聲明稱,全國人大常委會無權以基本法第18條的機制將香港國安法納入基本法附件三。
當國安法出台後,大律師公會又發聲明稱,憂慮香港國安法侵蝕高度自治,損害司法獨立及港人基本自由權利,亦擔心法例容許部分案件在內地審訊,難以確保被告權利及獲得公平審訊云云。
大律師公會的高度政治化,令其專業性備受質疑,近年本港法律界及政界人士紛紛批評該公會“政治掛帥”,有失專業,已淪為不折不扣的政治組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