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0月16日電/據大公報報道,壹傳媒黎智英、支聯會李卓人等26名攬炒派涉今年六月四日無視警方禁止,於疫情下在維園集會而被票控參與、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共30多條控罪,案件昨在西九龍法院再提訊,控方正式將所有案件移交區域法院審理。當中羅冠聰、張崑陽仍身在境外,繼續缺席聆訊,法庭已正式頒拘捕令緝捕二人。
除羅冠聰、張崑陽兩人缺席聆訊外,其餘被告昨天如期到庭應訊。其中13名被告包括黎智英、李卓人、何俊仁等,被票控一項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此13人除黎智英外,其餘12人另被控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李卓人另被加控舉行未經批准集結罪。
另外13人包括胡志偉、黃之鋒等各被票控一項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
其餘被告下月再應訊
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批准將上述案件移交可處刑期較高的區院審理,又提醒各被告須盡快為審訊做準備。各被告續准保釋,須於11月3日再應訊。
至於羅冠聰、張崑陽的案件如何處理,控方昨天再次確認二人已離境及仍身在外地。控方並透露法庭已向二人頒下拘捕令,正等待警方執行命令拘捕他們,然後帶上法庭審理,故控方暫時沒有其他申請。對於法庭未按慣例在庭上公開頒下拘捕令,主控在庭外透露,拘捕令是羅官本人剛於前天就本案簽發。
上次聆訊時,控方指羅冠聰、張崑陽懷疑潛逃,當中張崑陽更是得悉被起訴後疑蓄意逃避應訊。但羅官當時以控方暫未能證明二人的確收到傳票而缺席聆訊為由,暫不頒拘捕令,並著控方掌握更多資料再提出申請。
不過法庭昨天處理羅冠聰、張崑陽的案件時,庭上未有交代控方向二人“派票”的詳情。
律政司發言人回覆指,正如控方昨天在庭上所述,就有關羅冠聰和張崑陽的拘捕令已經發出了,現時並無進一步補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