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4月8日電/今年的大年初二晚間(2月8日)香港旺角發生暴亂。警方至今已經拘捕79人,部分被控人士今天(7日)在九龍城法院集中提堂應訊。
7號早上被控人士先後抵達九龍城法院。根據法院公布的審訊案件表:當天有43名涉旺角暴亂被控人士提堂應訊,其中的一名15歲男學生單獨在九龍城法院少年法庭提堂。43人中有42人被控暴動罪,1人被控參與非法集結。
截止4月1號,香港警方就旺角暴亂一共拘捕79人,其中的51人已經到法院應訊。7號在九龍城法院再次提堂的就是其中的部分人士。這也是目前,就旺角暴亂進行的最集中的一次提堂。在當天的提堂過程中,控方表示,有9名被告,經警方調查,雖然證明他們到過現場,但沒有足夠證據證明他們有參與非法集結或暴動,申請將控罪撤回。15歲男學生則獲撤銷控罪。其餘案件押後至5月10日再提堂。
在法院門外有部分香港市民高呼“反暴力、救香港”的口號,要求法庭嚴懲暴力行為。
根據香港《公安條例》第19條,如果暴動罪在香港高等法院處理,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監禁10年。如果在下級法院,經循簡易程序來定罪,最高可以監禁五年。
稍早前有香港法律團體曾就2014年香港非法“佔中”的相關案件進行統計,顯示在檢控的157宗涉案件中,僅有不到一半被定罪。有法律界人士擔心,舉證困難會對類似案件的起訴率、定罪率造成影響。而輕判可能會在客觀上造成社會誤解,放縱暴力行為。(央視新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