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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地評析“九二共識”與兩岸關係
http://www.CRNTT.tw   2016-01-07 00:48:05
兩岸關係的發展是一個長期的過程
  中評社╱題:歷史地評析“九二共識”與兩岸關係 作者:胡凌煒(上海),上海東亞研究所副所長、研究員

  自1949年兩岸關係形成至今已經超過60年歷史,回顧這段歷史,可以看到兩岸關係的發展呈現出階段性的特點。“九二共識”正是兩岸關係發展過程中,特定歷史階段的產物。不可回避的是,在上世紀90年代初,敵對的兩岸當局建立了化解敵意的政治基礎,開啟了兩岸事務性對話,並且,在2008年國民黨重新執政後,兩岸在“九二共識”的基礎上,共同推動兩岸關係進入了“大交流、大合作、大發展”的歷史新時期。可以肯定的是“九二共識”在特定歷史階段,對於推動兩岸關係的健康發展發揮了至關重要的作用,沒有“九二共識”,無法想像兩岸關係會有目前的和平、穩定與發展的局面。同時,我們也應該看到,隨著兩岸關係的快速發展,作為階段性產物的“九二共識”也逐步顯現出其時代的局限性,這個局限性將無法滿足未來兩岸關係發展提出的更高要求。

  從未來兩岸關係發展的前景思考,兩岸應該共同探討,用“兩岸共表”的方式尋求兩岸和諧相處的途徑,為兩岸社會的各自發展、共同發展建立和諧穩定的兩岸關係。從“一中各表”到“兩岸共表”,兩岸不應當簡單地否定“九二共識”,而是應該針對兩岸關係出現的新形勢,在“九二共識”的基礎上,超越“九二共識”,尋求建立更加符合時代要求的新共識。

  在兩岸關係發展的時代背景中歷史地評析“九二共識”

  (一)“九二共識”產生的歷史過程

  “九二共識”指1992年11月大陸的兩岸關係協會與台灣的海峽交流基金會就解決兩岸事務性商談中如何表明堅持一個中國原則的態度問題所達成的以口頭方式表達的“海峽兩岸均堅持一個中國原則”的共識①。1992年10月28日至30日,海基會在香港會談中建議“在‘相互諒解’的前提下,採用以口頭聲明的方式,各自表述‘一個中國’原則”。並提出具體內容:“在海峽兩岸共同努力謀求國家統一的過程中,雙方雖均堅持一個中國的原則,但對於一個中國的涵義,認知各有不同”②。針對海基會的建議,1992年11月16日海協會致函海基會表示:“我會充分尊重並接受貴會的建議,將我會擬作口頭表述的要點函告貴會:海峽兩岸都堅持一個中國的原則,努力謀求國家的統一,但在海峽兩岸事務性商談中,不涉及一個中國的政治涵義。”③

  2015年4月29日,馬英九總統執政團隊在紀念“汪辜會談22周年”,視察陸委會時發表長篇講話,指出“民國81年8月1日李登輝主持國家統一委員會全體會議,通過‘關於一個中國的涵義’:‘海峽兩岸均堅持『一個中國’之原則,但雙方所賦予之涵義有所不同』。1992年10月底的香港會談,陸方要求就‘一個中國’表述方法進行討論,但雙方沒有共識,因此我方11月3日建議各自以口頭方式表達,11月16日海協會傳真表示:尊重並接受海基會建議,兩會各自採用口頭聲明方式表達一個中國原則。這個求同存異的共識,與李登輝主持國統會通過的一個中國的涵義,幾乎完全一致。從上述過程可以瞭解,九二共識不是由大陸提出,強迫我方接受,而是由我方提出,大陸同意接受”④。

  現存於大陸與台灣的史料及當事人都客觀說明了兩岸當局通過兩會協商,在上世紀90年代初達成基本政治共識的過程。

  (二)客觀認識“九二共識”所處的特定歷史階段

  回顧兩岸關係60餘年的歷史可以看到,隨著大陸形勢、台灣形勢的發展,大陸與台灣當局都在不斷地調整各自的兩岸政策。從大陸對台政策的角度觀察,1955年5月31日,周恩來總理在全國人大常委會第15次擴大會議上,首次提出“中國人民願意在可能的條件下,爭取用和平的方式解放台灣”⑤。標識著大陸對台政策進入“以武力方式為主,以和平爭取工作為輔”的新階段。1979年1月1日,全國人大常委會發表了“告台灣同胞書”,表明大陸對我方針由以武力“解放台灣”調整為通過和平協商、政治談判的方式來實現國家的統一。與此相對應,台灣對大陸的政策也隨著兩岸形勢的變化做出相應的調整。1950年代,台灣在改造國民黨、穩定經濟、建立反共“戒嚴”體制以確保維持在台灣的統治的同時,加緊進行“反攻大陸”的各項軍事準備。到了70年代,隨著國際、國內形勢的變化,台灣逐步放棄“反攻復國”的大陸政策。在1976年11月的國民黨第十一次代表大會上,提出“建立三民主義統一中國”的口號。進入90年代後,台灣的大陸政策再次發生重大變化,1991年4月22日,台灣宣佈廢除《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5月1日,終止持續了近43年的“動員戡亂時期”。

  大陸對台政策以及台灣大陸政策的逐步調整,推動兩岸關係由軍事對抗、和平對峙進入和平對立時期。在1992年的香港會談中,雖然當時的兩岸當局都不再視對方為“匪”,不再選擇以武力消滅對方,都選擇以對話與談判的方式推動兩岸關係,並且在“一個中國”原則上沒有異議,但是,雙方在觀念上,在思維模式上仍然帶有“漢賊不兩立”的內戰思維。 “九二共識”是兩岸關係剛剛開啟和平與發展時期的產物。“一個中國,各自表述”仍然帶有兩岸內戰思維的特徵。

  (三)歷史地評價“九二共識”在特定歷史階段作出的重大貢獻

  1992年11月,兩岸當局達成了以“一個中國,各自表述”為核心內容的“九二共識”。在此基礎上,開啟了兩岸的對話與協商,以“先易後難”的方式推動兩岸關係發展進入了新的歷史階段,兩岸關係發展取得積極成果。

  在“九二共識”的基礎上,1993年4月27日,在新加坡舉行了第一次“汪辜會談”,簽署了“兩岸公證書使用查證協議”“兩岸掛號函件查詢補償事宜協議”“兩會聯繫與會談制度協議”和“辜汪會談共同協議”等4項協議。兩岸關係邁出了歷史性的重要一步。1998年10月15日,海基會董事長辜振甫先生應邀赴上海、北京的“參訪”活動終於成行。在上海實現了第二次“汪辜會談”,雙方在會談中達成了“兩會決定進行包括政治、經濟等各方面的對話,”等四項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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