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產業合作的意義在於:第一,將為兩岸經濟關係發展注入新動能,尤其兩岸在現代服務業領域的合作和新經濟領域的創新合作,是兩岸經濟關係發展動能轉換的新方向。第二,有助於推動兩岸經濟社會融合發展,化解兩岸產業競合衍生的新問題。兩岸產業合作不同於過去生產要素單向轉移的產業交流方式,而是通過相應機制、平台和合作模式,推動兩岸供應鏈合作、重大項目合作與產業政策協調,推動兩岸產業鏈的嵌入式、包容式發展,實現更深層次的兩岸優勢互補,化解兩岸產業競合的消極面。第三,有助於化解兩岸利益分配問題。產業合作將產生利益雙向分配效應,而且隨著產業合作領域的擴大與水準的提高,利益覆蓋面將會擴及更多群體,如通過兩岸供應鏈合作可嵌入更多的兩岸青年就業與創業,在拉動增長效應的同時解決分配問題,更好地發揮政治與社會的外溢效果。第四,實現兩岸經濟合作與亞太區域經濟合作相銜接的重要途徑。尤其兩岸產業合作機制與“一帶一路”建設相結合,不僅有助於兩岸企業合作走向國際,也將拓展台灣經濟的國際發展空間。
推動兩岸產業合作與“一帶一路”建設相結合
但遺憾的是,2016年民進黨重新上台後拒不承認“九二共識”,兩岸協商機制停擺,兩岸產業合作制度化進程也受到衝擊。而且,民進黨當局的經濟施政方向與大陸經貿政策已發生重大變化,從政治考慮出發,意圖通過推動“經濟發展新模式”、“新南向政策”等減輕和擺脫對大陸經濟依賴,兩岸政策互動從良性轉向博弈。新形勢下,兩岸經濟關係轉型升級過程中出現的新問題很可能放大,若兩岸政治僵局再疊加經濟利益衝突,其消極政治社會影響不容低估。因此,充分運用民間力量與平台深化兩岸產業合作,並以“一帶一路”建設等為兩岸產業合作注入新的動能與空間,便顯得更為重要。
“一帶一路”建設將為兩岸產業合作提供新的空間和路徑。在當前經濟全球化增長效應減弱、分配效應增強,反全球化及民粹主義興起的形勢下,中國的“一帶一路”建設將對未來全球化發展方向產生重要影響。從總體框架看,“一帶一路”建設在促進經濟增長和公平利益分配是並重的,其堅持“開放合作、和諧包容、市場運作和互利共贏”的原則,以及政治溝通、設施聯通、貿易暢通、資金融通、民心相通的“五通”內容,有別於一般性的FTA、區域經濟合作進程以及發達國家主導的全球經濟治理體系,是在為經濟全球化探索新模式,努力實現習近平總書記在2017年1月在達沃斯論壇演講所提到的,“要講求效率、注重公平,讓不同國家、不同階層、不同人群共享經濟全球化的好處”。“一帶一路”建設的頂層設計與思路,為兩岸產業合作提供了很好的借鑒;“一帶一路”建設的豐富內涵,也將大大拓展兩岸產業合作的空間,豐富產業合作的模式。目前“一帶一路”建設已獲得100多個國家和國際組織積極回應支持,40多個國家和國際組織同中國簽署合作協定;中國企業對沿線國家投資達到500多億美元。“一帶一路”建設的增長效應正在體現,為兩岸產業合作提供了重大機遇。對於台灣企業,“一帶一路”建設將提供巨大的市場商機、貿易投資便利與制度保障,有利於其立足兩岸開展國際佈局;對於大陸企業和“一帶一路”建設,台企在“一帶一路”相關國家地區的佈局與經驗,以及台灣的部分產業優勢,也將對“一帶一路”建設形成助力。
當前兩岸關係形勢下,應以兩岸民間合作和平台為主,探索、創新兩岸產業合作與“一帶一路”建設相結合的路徑與模式。
第一,推動兩岸產業合作與“一帶一路”建設相結合,合理配置和深化兩岸產業佈局。台商大陸投資結合“一帶一路”建設,可擴大台商發展空間與轉型升級的動力。加工出口型台商可藉助“一帶一路”建設拓展國際新市場,更有助於應對發達經濟體可能出現的逆全球化保護主義傾向。著眼於大陸內需市場的台商,也可藉助“一帶一路”建設擴大市場縱深和延長產業鏈合作,增強自身的國際競爭力和價值鏈的提升。此外,結合當前大陸台商轉型升級和外移動向,還可通過“一帶一路”建設將兩岸產業鏈合作擴大和延伸至“一帶一路”沿線地區。比如,對於在大陸已不具競爭力和比較優勢的傳統台企,其在外移過程中面臨諸多困難與風險,若其依託“一帶一路”建設“走出去”,不僅有利於其獲得更有利的投資條件與權益保障,也有利於其繼續與大陸企業建立供應鏈、產業鏈合作關係,從而推動兩岸產業合作佈局向海外延伸。
第二,鼓勵兩岸產業與企業圍繞“一帶一路”建設開展合作。一方面,“一帶一路”建設應善加利用台商資源尤其是早期在東南亞等地經營的台商,引導大陸企業在海外與台商合作,藉重其已有產業佈局和經營網路及與當地的政商關係與社會網路,減少市場進入障礙與阻力,更快融入當地政經與社會環境;有效運用台灣優勢產業如IT產業、海洋產業等推進“一帶一路”建設。另一方面,“一帶一路”建設的商機包括基礎設施項目的參與、境外經貿合作區和跨境經濟合作區的進入、新興產業和現代服務業合作等向台商開放,鼓勵兩岸企業合作參與“一帶一路”建設。
第三,建立兩岸產業合作與“一帶一路”建設銜接的重要通道與聯接點。在台商重要投資區域和大陸“一帶一路”建設核心區域和重點區域,將兩岸合作作為推進“一帶一路”建設的重要內容,建立兩岸“一帶一路”建設實驗區或合作區。
第四,構建兩岸產業合作與“一帶一路”建設相結合的平台與機制。在當前兩岸經濟合作機制停擺情況下,兩岸以民間合作方式和大陸主動做出相應安排,是推動兩岸產業合作與“一帶一路”建設相銜接較可行的方式。在合作機制上,當前“一帶一路”建設涉及的雙邊和多邊機制,台灣難以直接參與,可考慮以民間企業或民間經貿團體等方式參與,如博鼇論壇的參與方式。在合作平台上,當前兩岸產業合作的重要民間平台可積極與“一帶一路”建設相銜接;台商團體如台企聯等可積極擔當台商參與“一帶一路”建設的平台,發揮中介、協調、組織作用。應儘快建立相關資訊交流平台,為台商參與“一帶一路”提供資訊支持。在合作方式上,兩岸可開展多層次、多元化合作,如兩岸重大項目合作、海空直航與一帶一路建設的“設施聯通”相結合,兩岸自貿區合作與“一帶一路”建設境外經貿合作區、跨境經濟合作園區相結合,兩岸企業通過資本合作、策略聯盟等方式共同參與“一帶一路”建設等。
第五,兩岸產業合作與“一帶一路”建設的對接過程中,要注重增長與分配、效率與公平的關係處理。應擴大兩岸特別是台灣中小企業、農漁民、青年的參與度,發揮“一帶一路”建設的制度與機制優勢。注重以經濟平台嵌入科技、文化、教育等軟實力,做好兩岸和“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的“民心通”工作。
(全文刊載於《中國評論》月刊2017年4月號,總第232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