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9月17日電/據學習時報報道,幹部是黨和國家事業的中堅力量,是黨和國家各個歷史時期路綫方針政策的執行者、推動者和踐行者。加強對幹部隊伍的廉潔管理,提升防範化解風險能力,關乎新時代幹部隊伍高質量建設,是當前需要應對和解決的一大現實課題。
幹部風險與廉潔從政責任。幹部風險源自於在貫徹執行黨中央決策部署過程中對權力使用的不當不公不廉,由履職本領高低、履職公正度、履職廉潔性、政治身份等參數所決定。按照權責對等原則,幹部風險一旦造成現實的後果和危險,就須承擔相應的政治、紀律、政務和法律等責任。其中,政治責任適用於黨員領導幹部,以政治問責為主要處置手段;紀律責任主要是指黨紀責任,包含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群衆紀律、生活紀律及相關責任,主要適用於黨內;政務責任由政務處分法規定,是一種特殊的違法責任,包含政治類違法、組織類違法、廉潔類違法、侵害群衆利益類違法、褻瀆工作職責等違法、生活和道德情操類違法及相關責任,適用於黨內外;法律責任通常指刑事責任,包括刑法規定的國家工作人員或者監察法規定的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實施與職務職責相關活動所應承擔的責任,適用於黨內外。對於責任的追究,應當遵照“四種形態”政策原則,堅持單一責任的單處、責任叠加的并處。
廉潔風險是幹部風險的突出表現。從實踐看,幹部風險具有多樣性和多面性,但大多是由不廉不公引發的廉潔風險。一些黨員、幹部由於用權不廉不公甚至有的瘋狂斂財,致使廉潔風險驟增,最終走向黨和人民的反面。值得關注的是,一些80後甚或少數90後年輕幹部也步人後塵、腐化墮落,這凸顯出反腐敗鬥爭形勢依然嚴峻。從理論和邏輯講,腐敗問題往往與政治問題相交織,比如搞拉幫結夥、收買人心等違紀行為,就需要物質手段作保障,而領導幹部在物質手段上搞腐敗活動,就又會加劇“團團夥夥”“山頭主義”等違紀行為的發生。我們黨與腐敗水火不容,腐敗問題對我們黨的傷害最大,人民群衆對腐敗深惡痛絕。廉潔風險是幹部風險的最嚴重形態,黨員、幹部要時刻警惕“一念貪私、萬劫不複”的古訓。
善於運用“全周期管理”方式防範化解廉潔風險。“全周期管理”是對國家治理的實踐回應,是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一種全新的科學意識、理念和方式。實踐表明,廉潔風險是腐敗問題的“催化劑”,防範化解廉潔風險是一體推進“三不腐”重要的基礎性工作。我們要把“全周期管理”方式作為重要方法論運用到增強防範化解廉潔風險效能全過程。比如,實行全要素管控。牢固樹立大局意識、系統觀念,加強研究誘發廉潔風險的人、權、制度、政策、實踐、理論、輿論、政治生態等源頭性要素,創建全要素管理模式,健全管理體系和統籌機制,全面及時准確掌控誘發廉潔風險各類信息。第一,實行全流程管理。緊貼防範化解廉潔風險全過程各環節,通過強化要素思維、清單思維,系統研究引發廉潔風險的各種源頭性要素,建立涵蓋廉潔風險要素分析、精細化管理標准、制度規範和防範化解舉措等全流程監管機制,推動政策、措施和成效等全要素協同配合,在防範化解廉潔風險、不斷提高一體推進“三不腐”能力和水平上下功夫。第二,實行分層次治理。幹部風險尤其是廉潔風險具有同質性,但因風險主體不同而應采用分級、分層、分流治理等策略方法,結合實際強化系統管理、內部管理、分級管理、差異化管理,精准識別廉潔風險,針對不同的風險主體及其層次、領域、手段等各層面需求,著力解決防範化解廉潔風險的難點和堵點。第三,實行跨區域協同。不同區域的腐敗問題及誘發腐敗的廉潔風險,具有鮮明區域特色。實踐中,有效防範形形色色的利益集團成夥作勢、“圍獵”腐蝕,有效應對腐敗手段隱形變異、翻新升級,徹底鏟除腐敗滋生土壤、實現海晏河清,清理系統性腐敗、化解風險隱患,客觀上需要樹立一體推進“三不腐”的“全國一盤棋”思想,創建區域協同以及跨區域協同的治理腐敗格局,切實增強防範化解幹部風險效能,全面打贏反腐敗鬥爭攻堅戰、持久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