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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檢:5年對60名省部級以上幹部提公訴
http://www.CRNTT.tw   2016-07-21 11:47:29
  中評社北京7月21日電/今年是“十三五”規劃實施開局之年,檢察工作也面臨一個新的5年發展期。7月20日上午,第十四次全國檢察工作會議在吉林省長春市開幕,針對未來五年全國檢察機關的工作重點,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曹建明一一作了部署。

  保持打“虎”拍“蠅”力度不減

  曹建明要求,保持打“虎”拍“蠅”力度不減、節奏不變,針對破壞國家經濟發展戰略實施、影響改革舉措落實、危害政府投資和國有資產安全的貪污賄賂和失職瀆職犯罪;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侵犯公民人身權利犯罪;換屆選舉中拉票賄選、買官賣官、權錢交易等犯罪,也要“突出查辦”。

  曹建明要求,加強內部協調與部門協作,深化國際執法司法合作。嚴格執行職務犯罪嫌疑人潛逃境外案件逐級備案報告制度,實時更新潛逃人員數據庫。切實增強防逃意識,健全防逃預警體系。完善違法所得沒收程序適用條件和操作流程。

  嚴懲“牢頭獄霸”和體罰虐待被監管人犯罪

  曹建明明確,各級檢察機關要加強對執法司法不作為亂作為問題及背後職務犯罪的監督。他還要求“將更加注重人權司法保障”。他說,加強對刑訊逼供、非法取證的監督糾正和源頭預防,對違法阻礙當事人及其辯護人、訴訟代理人行使訴訟權利等行為的監督。依法嚴懲“牢頭獄霸”和體罰虐待被監管人犯罪,加強被監管人非正常死亡等監管事故檢察。完善律師權利保障和救濟機制。

  曹建明說,要堅守底線,深刻吸取教訓,堅決防冤糾錯。“健全和落實檢察環節有效防範、及時糾正冤錯案件機制。恪守公正立場,增強程序正義和人權保障意識,更加重視聽取當事人和律師意見,更加重視客觀性證據審查,堅決排除非法證據,強化冤錯案件源頭防範。”

  檢察機關要以刑事拘留為重點,探索建立對限制人身自由司法措施和查封扣押凍結財物等偵查手段監督制度。

  健全對涉眾型經濟犯罪常態化打擊機制

  曹建明強調,要依法懲治和預防經濟犯罪,保障經濟安全,健全對嚴重經濟犯罪特別是涉眾型經濟犯罪常態化打擊機制。他說,要依法懲治非法集資、非法經營證券期貨等犯罪,積極參與互聯網金融領域專項整治,積極參與打擊治理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專項行動,促進經濟社會信息化健康發展。

  曹建明要求檢察機關依法妥善辦理跨區域案件,防止和糾正辦案中的地方保護主義。


  數據

  487億元五年來,各級檢察機關依法查辦周永康、薄熙來、令計畫、蘇榮等97名原省部級以上幹部職務犯罪案件,對60名原省部級以上幹部提起公訴,為國家挽回經濟損失487億元。

  141名 2014年10月開展專項活動以來,已從美國、加拿大、新加坡等37個國家和地區成功追捕或勸返李華波、王國強、黃玉榮、戴學民等外逃職務犯罪嫌疑人141名。此外,5年共查處違紀違法檢察人員1267名。

  4164人檢察機關共查處天津港特別重大火災爆炸事故、深圳光明新區渣土受納場特別重大滑坡事故、河南魯山康樂園老年公寓特大火災等重大責任事故背後的職務犯罪4164人。

  (來源:北京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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