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月12日電/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報導,黨的二十大報告指出,深化整治權力集中、資金密集、資源富集領域的腐敗,懲治新型腐敗和隱性腐敗。反腐敗鬥爭不斷深入,腐敗分子的貪腐手段也花樣翻新。如有的通過“影子公司”“影子股東”,安排親友充當“台前木偶”,投資或實際控制公司及代收代持股份收益謀利等。筆者結合實踐,對如何查辦“影子公司”“影子股東”案件談幾點體會。
利用企業工商檔案查實際的控制人。有的黨員幹部通過配偶、子女等親屬或其他特定關係人,設立“影子公司”。有的黨員幹部通過以親屬、朋友名義入股,或以他人名義代持股份等方式,成為“影子股東”。對此,要排摸黨員幹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親屬和其他特定關係人是否經商辦企業,深挖企業工商檔案中記載與反映的信息,從錯綜複雜的股權結構中找出黨員幹部違規“做生意”的蛛絲馬跡。一是通過審查公司法定代表人、股東、高管、工作人員等身份資料,看上述人員中是否有黨員幹部的親屬、老鄉、戰友等特定關係人。二是延伸查詢公司法定代表人、股東、高管、工作人員的父母、配偶、子女等,層層抽絲剝繭找出與黨員幹部有關聯的人員。三是分析公司的註冊地址、實際經營地址、經營範圍等信息,是否與黨員幹部的職權管轄或影響範圍緊密關聯。
通過查資產情況找利益輸送鏈。黨員幹部無論是開辦“影子公司”,還是充當“影子股東”,其根本目的是以權謀私,實現權力變現。因此要牢牢抓住利益輸送這個“牛鼻子”,從黨員幹部資產情況異常中追溯和查證隱藏在背後的利益輸送鏈條。一是從賬戶交易明細中查找疑點。認真仔細分析黨員幹部及其配偶、子女等親屬和其他特定關係人的銀行、證券等賬戶交易明細,整理其中可疑的交易對手,並進行延伸查詢,找到資金的源頭。二是從大額消費支出中追根溯源。調取黨員幹部及其配偶、子女等親屬和其他特定關係人的房產、車輛等資產,梳理大額資金支出情況,尋找其中的疑點。三是從他人代持財產中發現疑點。黨員幹部為了隱蔽利益輸送鏈條,以各種手段轉移財產,其中最典型的是由他人代持。因此要運用信息化手段和大數據分析,對黨員幹部讓他人代持財產的情況進行核查。
透過公司經營業務看背後的公權力。“影子公司”“影子股東”大多得益於黨員幹部在業務上的“特殊關照”和“定點推送”,其業務類型、經營範圍往往和黨員幹部職權管轄範圍、資源影響領域緊密關聯。一是從公司業務類型看是否與黨員幹部職權相關聯。實踐中,“影子公司”主要從事商貿、代理、集成等簡單業務,與黨員幹部所在單位合作關係較為穩固,時間較長,形成長期“霸占”某項業務的格局。二是從公司主營業務看是否與黨員幹部履歷相吻合。“影子公司”大都緊跟黨員幹部的職務調整或工作調動,作出相應業務類型或區域布局的調整,集中表現為“公司跟著領導走”“業務圍著權力轉”。三是從公司利潤分配看黨員幹部職權影響力。“影子公司”腐敗案件中,黨員幹部幕後操控企業,而名義上的企業主則變成了“影子”與代理人,營業利潤由黨員幹部決定如何分配。(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