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0月26日電/據證券時報報道,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發布關於組織開展電網企業代理購電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取消工商業目錄銷售電價後,10千伏及以上用戶原則上要直接參與市場交易,暫無法直接參與市場交易的可由電網企業代理購電。鼓勵其他工商業用戶直接參與市場交易,未直接參與市場交易的由電網企業代理購電。2022年1月起,電網企業通過參與場內集中交易方式(不含撮合交易)代理購電,以報量不報價方式、作為價格接受者參與市場出清,其中採取掛牌交易方式的,價格繼續按當月月度集中競價交易加權平均價格確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