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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款旅游 這個森林公安局長為何毫不收斂
http://www.CRNTT.tw   2019-07-05 11:54:29
  中評社北京7月5日電/近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五一、端午期間‘四風’問題監督舉報曝光專區”通報的11起典型案例中,甘肅省合作市森林公安局原局長包世華,借學習機會公款旅游,并存在公車私用、違規發福利等違紀行為,受到嚴厲懲處。身為公安局長,包世華竟然公車私用114次,為何連續違紀毫不收斂?

  “揩”公家“油”習以為常 3年公車私用回老家114次

  2016年10月,時任合作市森林公安局局長的包世華帶領單位職工共6人,到廣西北海參加森林案件現場勘查與森林公安執法辦案培訓班。赴廣西前,合作市森林公安局副局長徐某,從一同參加培訓的合作市森林公安局刑警隊教導員張某處,索取公款(木材罰沒款)10000元作為經費。

  培訓結束後,由於兒子在百色上學,包世華產生了“難得出來一趟,順便看看兒子”的想法。於是6人便前往400多公裡外的百色,然後又千裡迢迢到桂林游玩,費用全從這10000元木材罰沒款中支出。

  看著美麗的風景,花著公家的錢,起初包世華還有所顧慮,從心底裡感覺這樣做不合適。但轉眼又一想,認為自己不貪不占吃點喝點、出去玩玩不算什麼。正是抱著這樣一種僥幸心態,一行人未經組織批准,擅自改變行程,以“順道”為名前往桂林等景區旅游。

  包世華這次違紀行為,看似偶然,實則必然。長期以來,包世華思想“缺鈣”,“占”公家便宜漸成習慣。

  經查,自2014年任合作市森林公安局局長以來,包世華長期公車私用。3年中,包世華用公車來回老家114次,產生費用17100元;單位警用車輛多次外出,同時多次出現無出差事由用車油票共計3968.07元,包世華及其單位辦公室負責人許某均無法說清用車事由。2017年12月,包世華讓單位公車送自己去蘭州體檢,返回後報銷各種費用1009元。

  另外,2015年至2018年,包世華先後3次授意用公款購買牛肉為單位領導班子發放福利共9801元。

  串供作假訂立攻守同盟 對抗組織審查

  2018年3月,合作市紀委監委收到關於包世華的信訪舉報信,在初步核查後,於5月14日對其有關問題繼續立案審查調查。

  在紀檢監察機關立案審查調查期間,包世華心存僥幸,串通他人訂立了攻守同盟,還提供虛假證明、偽造證據,企圖掩蓋違紀違規事實。

  據合作市森林公安局刑警隊的張某提供的一段電話錄音顯示:2018年6月30日,包世華打電話要求張某在接受紀委核查時,承認涉案的木材罰沒款系其個人私下借別人的款項。同年8月7日,包世華又親自到張某家中重申此事。為了增強可信度,在包世華授意下,張某與涉案老板寫下了一份假借條,以便應付紀檢監察機關的審查調查。

  在串供的同時,包世華對自己所犯錯誤認識不清,抵觸情緒嚴重,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調查,并在組織對其停職檢查期間,不打招呼不請假,私自外出,幹擾正常辦案程序。

  面對這種情況,辦案人員一方面耐心細致找其談心談話,講解國家政策和紀律法律,一方面抽絲剝繭,完善和鞏固證據鏈條。在鐵的證據面前,包世華終於低頭認錯、如實交代。

  2019年1月,包世華因公款旅游、長期公車私用、違規發放福利等問題,受到黨內嚴重警告、政務記大過處分。

  根子是“公權私用”“損公肥私”思想作祟

  變相公款旅游、公車私用、違規發放福利等問題的背後是打著公務的幌子占公家便宜。包世華認為偶爾占公家點便宜不是什麼“大錯”,都是小毛病、小問題,不值得被紀檢監察機關關注。黨的十九大後,他依然心存僥幸,不收斂、不收手、不知止,在公車私用的滾滾車輪之中喪失原則,頂風違紀,為所欲為。

  包世華長期我行我素連續違紀,一而再、再而三逾越紀律紅綫,一方面反映出作為單位“一把手”的他,有“公權私用”耍特權的錯誤權力觀和“損公肥私”的錯誤價值觀;另一方面,公車管理制度、罰沒款管理規定等制度還不健全不完善,有的制度形同虛設,對關鍵崗位關鍵人沒有形成監督制約機制。

  手莫伸,伸手必被捉。“包世華并非不知道這些都是違紀行為,但他知紀違紀,貪占公家小便宜,歸根結底還是特權思想在作祟。”甘南州紀委監委相關負責人說。

  (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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