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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南政協原副秘書長涉嫌受賄犯罪被捕
http://www.CRNTT.tw   2016-07-14 17:24:31
濟南市政協原副秘書長(副廳級)田莊(圖片:資料照)
  中評社北京7月14日電/ 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官方網站消息,日前,山東省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濟南市政協原副秘書長(副廳級)田莊決定逮捕。案件偵查工作正在進行中。

  2016年6月7日,中央紀檢監察部網站發布消息,經中共山東省紀委常委會會議審議並報中共山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田莊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經查,田莊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多次違規接受宴請,收受禮金、禮品,利用職權為親屬和其他特定關係人的經營活動謀取利益;嚴重違反組織紀律,在組織多次與其談話時未如實說明問題;嚴重違反工作紀律,在房地產建設監管中濫用職權;嚴重違反生活紀律,與他人發生不正當性關係;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房地產開發建設、監管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索取、收受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涉嫌受賄犯罪。田莊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且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給黨的事業和形象造成嚴重損害。

  據報道,田莊於2015年9月份調任濟南市政協副秘書長一職,曾被外界視作已“安全著陸”,其本人自此也變得低調,鮮有參加公開活動。隨著田莊的落馬,他向濟南市委原副書記、市人大常委會原主任段義和行賄買官、為房地產開發商謀利等事情也再次被重新提起。

  兩次向“7·9”爆炸案凶手行賄

  2007年7月9日,段義和為擺脫與情婦的不正關係,製造了震驚全國的濟南“7·9”爆炸案。8月6日,淄博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此案,除了爆炸罪外,段義和還被指控犯受賄罪和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

  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報[2008]第3期》,2001年和2004年8、9月,被告人段義和利用擔任濟南市委副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黨組書記職務上的便利,為原濟南市政府辦公廳副主任田莊晉升為濟南市建設委員會主任提供幫助,2次收受田莊所送人民幣3萬元、美元2000元(折合人民幣16553.55元),共計折合人民幣46553.55元。

  在段義和的幫助下,田莊自2001年1月出任濟南市城鄉建設委員會主任、黨組書記。

  趙晉案被視為田莊落馬導火索

  上述紀委通報中提及,田莊“嚴重違反工作紀律,在房地產建設監管中濫用職權”、“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房地產開發建設、監管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索取、收受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涉嫌受賄犯罪”。

  在田莊任職濟南市建委主任的近15年間,濟南市房地產市場從小到大,對應的市場監管卻漏洞百出,出現了多處至今仍難以解決的爛尾樓項目。

  據報道,2007年12月,69名購房者以內部認籌的方式,在位於濟南市華能路的“大城小院”項目售樓處購買了80套住房,每套交納20萬-30萬元的首付款。之後,大部分購房者又交齊了房子的全部剩餘房款。然而9年過去了,該項目不僅沒有完工交付,而且已難尋開發商蹤跡,項目建設處於無限期的停工狀態。

  在濟南市的爛尾樓項目中,位於濟南市漿水泉路與經十路交叉口的卓越時代廣場項目的幾千名業主,如今也是有房難收。卓越時代廣場項目的實際控制人是江蘇省委原常委、原省委秘書長趙少麟之子、“最牛開發商”趙晉,趙晉案發也被視作為田莊落馬的導火索。

  田莊簡歷:

  田莊,男,漢族,1957年3月生,濟南人。1972年12月參加工作,1977年10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1972年12月,沈陽軍區空軍通信戰士,後來轉任濟南軍區。

  1994年8月,任山東省政府辦公廳做秘書;

  1998年4月,任濟南市政府辦公廳副主任;

  2001年1月,任濟南市建委主任、黨組書記,此後田莊主政濟南市城鄉建設委(建委)整整15年之久。

  2015年9月,任濟南市政協副秘書長(正局級)、機關黨組成員。

  (來源: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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