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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口老賴再也躺不住了 寧波遷戶新規動真格
http://www.CRNTT.tw   2018-09-18 09:08:39
  中評社北京9月18日電/“哎呀!落在這個房子的戶口裡,怎麼還有其他人!”近日,寧波市鎮海區的孫女士在給孩子辦理戶口時,發現自己於2002年購買的一套二手房,原房東的戶口竟一直未遷出。

  浙江日報報道,“大姐您別急,根據市公安局出台的新政策,您可向戶口地所在派出所申請辦理依職權遷移事項,將其戶口強制移出。”一旁民警小汪的話,讓孫女士安了心。小汪所說的新政策,是近日出台的《寧波市公安局依職權遷移戶口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

  “以往戶口遷移全憑自願,派出所在辦理依職權遷移戶口的過程中,由於沒有具體實施細則,可能會因辦理程序不到位引發行政複議或行政訴訟。”寧波市公安局治安支隊相關負責人說,此次《細則》出台,能從制度上加以必要的約束,使“戶口老賴”問題從根本上得以解決。

  據了解,《細則》不僅明確規範了依職權遷移戶口程序、辦理時限等操作方法,還規定了可能被強制遷移戶口的對象:除房屋買賣中的“戶口老賴”,還涉及到離婚、公有居住房屋承租權轉移等可能產生“老賴”的領域。

  “當發現自家的房產中存在他人戶口,且經協商後對方拒不遷出時,市民可向公安機關遞交書面申請、房屋權屬證明或承租權證明兩項材料,申請依職權遷移。”寧波市公安局治安支隊民警張海燕介紹,若情況屬實,公安機關會通過直接送達或郵寄的方式,向“老賴”們下達“告知書”;若聯繫不到當事人,則會根據需要在當地主要新聞媒體進行公告。

  市民陳先生是公安辦理依職權遷移的受益者之一。3年前為了孩子上學,他在江北區的新馬小區購置了一套二手房。“當時只顧關心房子的產權、價格、樓層,後來才發現上家女兒的戶口還‘賴’在自己家中。”陳先生表示,當初他曾向法院提出申訴,可戶口遷移問題屬行政管理範疇,法院並沒有受理。依據《細則》,近日,陳先生向公安機關遞交了相關申請材料,在民警的幫助下,原戶主最終主動將戶口遷出。

  “目前,我們在全市範圍內已受理申請144個,其中39個申請義務人已主動將戶口遷出。”張海燕告訴記者,如果申請義務人未能在告知期內辦理相關手續,公安機關將依職權“強制”遷移其戶口,最早的一批預計在今年10月份遷出。

  為了保證遷出戶不變成“黑戶”,寧波公安機關還在“戶口老賴”現在住址所屬的社區、村(居)委會或鄉(鎮、街道)建了一批社區集體戶。“老賴”們若不肯主動遷出,公安機關會強制將其落到社區集體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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