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4月4日電/新華社報道,溫州近日發布的《農村危舊住房治理改造的指導意見(徵求意見稿)》提出,將在年底前完成農村D級自住危房、涉及公共安全的C級D級危房,以及三層及以上的多孔板磚混結構C級危房的治理改造任務,並力爭在2018年年底前全面完成其他危舊房治理改造。
徵求意見稿提出,農村危房治理改造可採取維修加固、原拆原建、農房集聚、產權置換和貨幣補償等方法分類處置。
在具體治理方式上,對採取原拆原建治理方式符合城鄉規劃要求的D級危房,如存在權屬不全、四鄰意見不統一、道路退讓等原因不具備審批條件的,有關部門可採取“一事一議”方式進行聯審聯批;對採取原拆原建治理方式不符合城鄉規劃要求的D級危房,且暫未列入農房集聚或整村改造的,可由業主簽訂承諾書後通過維修加固的方式進行治理改造,改造完成後需重新鑒定,達到安全居住要求的方可居住使用;對於農房集聚或整村改造規劃範圍內的D級危房,可採取產權置換或貨幣補償方式進行治理改造。
C級危房原則上採取維修加固的方式進行治理改造;三層及以上多孔板磚混結構存在建築質量先天不足的農村C級危房,可參照D級危房治理改造方式。
徵求意見稿要求,各縣(市、區)要及時研究制定農村危房原拆原建聯審聯批政策。對唯一住房業主自騰空之日起,應當給予臨時過渡租金補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