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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擬修法加強未成年人保護
http://www.CRNTT.tw   2016-11-29 10:21:08
中秋節,寧海縣胡陳小學的留守兒童給父母製作賀卡寄托相思情。(資料圖)
  中評社北京11月29日電/浙江在線訊,浙江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五次會議今天在杭舉行第一次全體會議,會議聽取了關於《關於修改<浙江省未成年人保護條例>的決定(草案)》(以下簡稱草案)審議結果的報告。 

  今年7月,浙江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二次會議審議了省人民政府提請的草案。會後,省人大廣泛徵求意見,並赴多地調研,對草案作了多次研究、修改。 

  “修改稿從多個方面加強了對留守兒童的保護。”省人大法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楊曉光說。 

  為了突出本次修改的主要目的,草案擬增加“留守未成年人保護”一章作為條例的第五章。 

  同時,為增強可操作性,明確留守兒童的範圍,草案擬增加規定:“本條例所稱留守兒童,是指父母雙方外出務工、一方外出務工另一方無監護能力或者父母因其他原因外出不能履行監護職責,不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  

  採取措施從源頭上逐步減少兒童留守現象,是解決留守兒童問題的根本。草案擬增加相應規定,如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通過統籌協調產業政策和就業政策,支持和引導企業增加就業崗位,鼓勵外出務工人員特別是生育有未成年子女的返鄉創業、就業,促進本行政區域勞動者充分就業;對父母因務工等原因確需外出較長時間的,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採取措施鼓勵父母攜帶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各級人民政府和接收未成年人的父母的單位應當為外來務工等人員攜帶和監護照料未成年子女創造條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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