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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州出台“金融服務懲戒”措施
http://www.CRNTT.tw   2016-07-08 11:56:14
  中評社北京7月8日電/日前,溫州市銀行業向多家企業發出新一批33份金融服務懲戒《警示函》,涉及貸款73856萬元。目前,已有7戶企業主動聯系相關銀行,提出還款計畫,涉及欠款金額23434萬元,其中兩戶企業主動現金還貸51萬元。

  浙江日報報道,為重塑社會信用體系、構築良好金融維權環境,溫州銀監分局指導溫州市銀行業協會,在省內率先出台“金融服務懲戒”實施方案,深入打擊逃廢債,助推溫州金融風險處置。該舉措作為創新懲戒載體,金融監管部門將尚未完全淪為“僵屍”且存在換殼逃廢債、利用幫扶欺詐逃廢債和假離婚逃廢債等十三種情形的企業或個人納入懲戒範疇,并將《警示函》發送至納入懲戒對象的債務人手中,要求及時歸還貸款本息、落實還款計畫或停止逃廢債等,并視其整改情況,采取分類處置措施。

  對部分仍有還款意願的企業和個人,若願意配合銀行提出還款計畫,按照嚴進嚴出的原則,經各申報銀行同意後,撤除警示函并作“下架”名單處理,促使雙向提振信心。對部分困境企業,采取實施幫扶與金融服務懲戒警示相結合,由協會搭建協商平台,給銀企預留有效的溝通時間,達到“以警示促警醒、以時間換空間”的作用。對拒不配合銀行協商解決債務、繼續進行惡意逃廢債的債務人,在結束30天警示期後,將其納入失信對象懲戒數據庫,采取包括不新開立賬戶、依法限制其銀行賬戶的結算和取現、降低信用卡額度直至“清零”等十大懲戒措施,直至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金融服務懲戒《警示函》推出對於構建誠信和懲戒失信有著十分積極的作用。”溫州市銀行業協會專職副會長劉長星告訴記者,浙江天浩汽車部件有限公司常年拖欠貸款,令貸款行著實頭疼,收到《警示函》後,企業當天就與銀行商議還款計畫,并歸還銀行欠款金額50萬元。據了解,幾家銀行通過該措施後均得到預期效果,其中中信銀行發出的三家企業均已歸還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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