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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陽人大緊盯政府“錢袋子”。 |
中評社北京4月9日電/財政資金投資3000萬元以上項目,需逐個經市人大常委會審查;市級財政預算編制由類細化到項,讓人大代表看得懂看得明白;建立“財政預算執行情況在綫監督系統”,人大可實時監督政府部門預算執行情況……這是浙江東陽市人大常委會建立的一系列加強財政預算監督的制度。
不僅制度日趨完善,而且執行起來動真碰硬。近3年來,東陽市人大常委會已經4次否決政府投資項目,為政府更加科學、民主地作出決策提出不少意見建議,既拓展了監督的廣度和深度,又提升了財政資金使用績效,行使看好政府“錢袋子”的職能。
浙江日報報道,東陽人大監督緣何如此有力?4月7日,記者來到東陽市人大常委會,探訪其有效監督的秘訣。
叫停政府投資項目:
三千萬以上投資人大說了算
贊成13票、反對6票、棄權3票……在今年初舉行的東陽市人大常委會會議上,27名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有22人出席,市政府提出的“開發區亮化工程”項目,由於贊成票未獲得全體常委會組成人員人數的一半以上而被否決,節省財政資金3000萬元。這已是本屆東陽人大第4次叫停政府投資項目。
“因為一些常委會組成人員認為,開發區目前的路燈還能正常使用,現在沒必要進行升級,所以這個項目沒有獲得人大常委會通過。”東陽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徐立剛說。
政府定下來的重大投資項目,還要經過人大這一關。根據東陽人大修改完善的《政府投資重大項目監督辦法》規定,財政資金投資3000萬元以上項目,必須經市人大常委會審議、票決通過後,才可以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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