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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國”的浙江實踐
http://www.CRNTT.tw   2017-03-03 09:22:55
  中評社北京3月3日電/3月1日起,新修訂的《杭州市法律援助條例》正式實施,取消了多個申請門檻。農村進城務工人員討薪、要求工傷賠償、婦幼老人因家庭暴力主張權利等情況,不用審查經濟狀況,即可申請獲得無償法律援助。

  新華社報道,從2006年起,浙江省作出建設“法治浙江”的重大決策,歷任領導一張藍圖繪到底,通過點點滴滴的實事,將法治的陽光播撒於廣大幹部群眾心間,培養法治思維,強化法治信仰,經濟強省和法治高地互相促進,百姓“獲得感”更加強烈。

  依法治理,把權力關進“籠子”

  2月的最後一天,“最多跑一次”辦事事項清單在浙江政務服務網公布。

  今年的浙江省政府工作報告中,“最多跑一次”改革被列為重點工作,提出要倒逼減權、放權、治權,杜絕多頭執法、重複檢查,推行“互聯網+政務服務”,加快形成“一次辦結、一次到位、零上門”機制。到2017年底基本實現“最多跑一次是原則、跑多次是例外”。

  “現在到政府辦事‘通氣’多了!”在杭州市行政服務中心大廳辦理審批手續的趙海說,“以前一個項目前置審批要花七八個月,現在最多兩個月。原來部門審批要5個工作日,現在最快只要1天,最遲不超過3天。”

  浙江不斷強化對權力運行的監督制約,努力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2015年出台的《浙江省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把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等確定為重大行政決策法定程序,決策嚴重失誤將終身追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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