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2月28日電/新消費時代,人們在旅行中越來越傾向於個性化、舒適化的住宿方式,民宿因此成為近年來炙手可熱的投資領域。據省旅遊局不完全統計,浙江現有民宿約1.12萬家,床位數17.7萬個。然而,與民宿大熱不相匹配的是,民宿在用戶體驗上還有不少可改進之處。業內人士指出,目前眾多民宿實際上還處於沒有法律依據自發經營的“野蠻生長”狀態,亟待規範發展。為推進民宿產業的進一步發展,近日,省政府辦公廳正式出台《關於確定民宿範圍和條件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明確規定了民宿開辦的範圍和條件,這也意味著,浙江民宿產業的發展掀開了新的一頁。
為民宿設定門檻
浙江日報報道,什麼是民宿?作為“舶來品”的新生事物,各類民宿雖在浙江的鄉村和城市迅速蔓延,然而卻沒人能給出一個民宿的準確含義。浙江省旅遊局政策法規處處長程鋼介紹,《意見》的出台,正是要為浙江民宿劃出範圍、設定門檻。
《意見》所指的民宿(含提供住宿的農家樂),是指利用城鄉居民自有住宅、集體用房或其他配套用房,結合當地人文和自然景觀、生態環境資源及農林牧漁生產活動,為旅遊者休閑度假、體驗當地風俗文化提供住宿、餐飲等服務的處所。
當記者將《意見》內容複述給淳安縣屏湖村鄉韵農莊老板方朝璽時,他一邊慶幸民宿迎來大發展,另一邊卻開始擔心起自家未達標的關於配備“疏散樓梯”的消防要求。
由於目前浙江已有的民宿,90%以上是利用居民和農戶現有的自住房屋開展經營,大部分受到原有格局的限制,不能達到經營住宿業的消防管理等要求,因此難以取得住宿業經營許可。
其中較為突出的就是“配備疏散樓梯”。此次《意見》,在消防安全條件的設置上,根據不同的建築層數和不同的樓層建築面積,從主體建築的耐火等級、滅火器的數量、疏散樓梯的設置和逃生設施的配備等方面,特設了10條規範。
“疏散樓梯已經有明確的規定,可以採用敞開樓梯間或室外疏散樓梯,其中採用敞開樓梯間的,客房門應安裝閉門器。”程鋼告訴記者,具備條件的民宿,公安、衛生計生、市場監督管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等有關部門將發放相關的經營許可或准予申報登記。《意見》雖不是強制性標準,但各地應相應提高消防安全技術要求,並報省政府備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