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2月13日電/浙江又為企業減負啦!12月12日,浙江省政府辦公廳召開新聞發布會,發布了《關於進一步減輕企業負擔降低企業成本的若干意見》(下稱《意見》)。作為截至目前全國唯一一個一年內連續兩次出台企業降成本政策的省份,浙江此次出台的降成本政策有哪些亮點?與第一批降成本政策有何不同?下一步浙江將如何深化改革繼續為企業降成本?
切實減負,回應企業呼聲
浙江日報報道,早在今年4月,浙江出台了第一批減負降本政策,但仍有不少企業喊“不解渴”。“相對於周邊省份,浙江省企業的用能、物流、財務、人工等成本依然偏高。”省減輕企業負擔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凌雲介紹。
企業所急所想,就是浙江制定降成本政策的風向標。在前期大量調研基礎上,浙江從企業反映突出的生產經營成本問題入手,制定並出台了《意見》,共20條“定向、定期、精准、有力”的政策措施,向浙江企業展現政府支持實體經濟的決心。據相關部門測算,20條減負降本政策可再為企業減輕負擔200億元以上。
本次減負降本政策中,含金量最高的莫過於暫停徵收地方水利建設基金。《意見》指出,從2016年11月1日起,暫停向企事業單位和個體經營者徵收地方水利建設基金。浙江地方水利建設基金按銷售收入或者營業收入的0.1%來計提和交納。基金停征,意味著企業銷售收入或營業收入越高,減免越多。據省財政廳測算,僅此一項全年將可為全省企業減輕負擔130億元。
本次《意見》中,還有不少長期困擾企業的難題得以破題。比如物流成本高,浙江省也有相關政策。如對辦理並使用浙江省高速公路貨車非現金支付卡並合法裝載的貨運車輛,從2017年1月1日起,車輛通行費按現行標準優惠3%。此外,從2017年1月1日起,對從事內河集裝箱運輸的船舶予以免征“四自”航道收費。水利部門徵收的船舶過閘費(限於政府投資的船閘)2016年底到期後不再徵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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