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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人大強化監督管好政府“錢袋子”
http://www.CRNTT.tw   2016-12-02 11:40:46
  中評社北京12月2日電/12月1日在杭閉會的浙江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浙江省預算審查監督條例》。為加強對預算的審查監督,規範政府收支行為,強化預算約束,條例不僅規定部門預算都要提交本級人代會審查,還可以選擇若干部門預算進行重點審查。該條例將從明年3月起施行。屆時,浙江省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將進一步加強對政府“錢袋子”的監督。

  浙江日報報道,加強預算審查監督,是提高財政使用績效的重要途徑。條例規定,縣級以上人民代表大會可以根據需要成立預算審查小組。預算審查小組由各代表團推薦若干名具備一定專業知識的本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組成。預算審查小組成員協助本級人民代表大會財政經濟委員會做好人民代表大會會議期間的預算審查工作。

  部門預算,是人大審查的重點。條例規定,部門預算草案應當提交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審查。省、設區的市人民代表大會財政經濟委員會和縣(市、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可以選擇若干本級部門預算草案或者開發區(園區)預算草案,由本級人民代表大會進行重點審查。

  街道不同於鄉鎮,沒有本級人大代表,條例專門明確了街道的預算監督,規定:街道辦事處、開發區(園區)管理機構等人民政府設立的派出機關(機構)應當編制預算。設立派出機關(機構)的人民政府應當將派出機關(機構)編制的預算納入本級預算,報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審查和批准。街道辦事處將其編制的預算報送縣(市、區)人民政府前,應當徵求縣(市、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街道工作委員會的意見。

  既要審查預算,又要看其使用績效。條例規定,縣級以上人民代表大會財政經濟委員會或者常務委員會預算工作機構,應當選擇若干重大專項資金、政府重大投資項目資金作為專項監督工作內容,跟蹤監督其安排、使用和績效情況。必要時,縣級以上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可以聽取和審議政府專項工作報告。鄉(鎮)人民代表大會主席團應當組織本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對本行政區域內環境保護、交通、農田水利、社會養老服務等領域政府投資項目資金的安排、使用和績效情況進行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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