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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才新政” 10大突破
http://www.CRNTT.tw   2016-07-23 11:19:54
  中評社北京7月23日電/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內容。浙江省根據中央印發《關於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的意見》,結合浙江省實際,研究出台了《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關於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 支持人才創業創新的意見》,被稱之為“人才新政”。新政聚焦打造人才生態最優省份目標,提出了5個方面、25條舉措,包括“四個機制、一個體制”:一是創新更具競爭力的人才集聚機制;二是構建充滿活力的人才使用機制;三是完善便捷高效的人才服務機制;四是健全市場化、社會化的人才管理體制;五是建立人才優先發展保障機制。重點在10個方面進行突破:

  1、調動用人單位引才積極性。目前,浙江省民營企業引才用才積極性比較高,國有企事業單位受崗位編制、績效工資、引才成本等方面的制約,引才成效還不夠明顯。為此,新政提出高校、公立醫院、科研院所可以設立特設崗位,引進頂尖人才和急需緊缺高層次人才,不受崗位總量、崗位等級、結構比例限制;國有企業引進高層次高技能人才產生的人才專項投入可視為當年考核利潤。目前,引進海外高層次人才,中央和我省已有“千人計畫”,但如何調動量大面廣的省內高層次人才的積極性,還缺乏一個知名度高、統籌有力的抓手。中央已經實施“萬人計畫”,為此,新政提出制定實施浙江省高層次人才特殊支持計畫(即我省“萬人計畫”),擬整合優化現有人才工程,與“千人計畫”共同構成我省高層次人才工程的姊妹篇。

  2、構建市場化的引才體系。堅持市場導向、發揮市場作用,是浙江省人才工作的鮮明特征和優勢。實踐證明,政府直接引才,容易造成“一頭熱”、“拉郎配”等問題,精准化、專業化水平不夠高。為此,新政提出探索實施重大引才活動的服務外包、推廣舉辦高層次創業創新大賽的引才方式、設立引才專項基金等措施。

  3、降低引進人才居留落戶門檻。目前,海外人才、省外人才在居留落戶方面還比較難和繁,比如大部分海外人才只能申請1年以內的短期居留許可,難以享受國民待遇,給工作生活帶來不便,目前北京和上海在降低門檻方面都已有所突破。新政提出,試點降低在浙外籍人才申請永久居留、長期居留門檻,碩士以上學位外國留學生畢業後可直接在浙江創業就業;簡化外籍人才入境、居留和創業審批手續;符合條件的高層次人才,配偶子女可不受住所、居住年限、年齡等條件限制,選擇在居住地或工作地落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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