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8月7日電/浙江在線訊,記者7日從浙江省“三改一拆”辦獲悉,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近日通報,經考核並報省委、省政府同意,杭州市臨安區等6個縣(市、區)成為浙江第三批“無違建縣(市、區)”,杭州市下城區等27個縣(市、區)成為浙江第四批“基本無違建縣(市、區)”。
通報提到,2018年,全省各地各單位認真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全力推進“三改一拆”和“無違建縣(市、區)”創建工作,取得了扎實成效。各地各單位要零容忍管控新增違建問題,嚴肅查處頂風違建問題,建立健全管控違建長效機制,為高水平建設美麗浙江、加快實現“兩個高水平”奮鬥目標作出新的貢獻。
記者注意到,省“三改一拆”辦此前曾對這批“無違建縣(市、區)”“基本無違建縣(市、區)”進行公示。相比之下,正式公布的第三批“無違建縣(市、區)”名單,與此前公示名單一致;而正式公布的第四批“基本無違建縣(市、區)”的名單中,少了此前公示的永康市。
第三批“無違建縣(市、區)”名單
杭州市臨安區、平湖市、紹興市上虞區、義烏市、岱山縣、天台縣。
第四批“基本無違建縣(市、區)”
杭州市下城區、杭州市拱墅區、杭州市濱江區、寧波市鎮海區、寧波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溫州市甌海區、瑞安市、永嘉縣、蒼南縣、長興縣、嘉興市秀洲區、嘉善縣、海鹽縣、嵊州市、新昌縣、紹興濱海新城、武義縣、磐安縣、衢州市衢江區、舟山群島新區海洋產業集聚區、台州市椒江區、溫嶺市、仙居縣、龍泉市、青田縣、慶元縣、鬆陽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