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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企業落實廢氣治理。 |
浙江省生態環境廳提供數據顯示,“十二五”期間,全省二氧化硫(SO2)和氮氧化物(NOx)排放量比2010年下降21.35%和28.81%,完成國家下達任務的160.5%和160.1%;SO2和NOx排放強度下降50.2%和54.6%。
進入“十三五”,浙江節能減排工作力度有增無減。截至目前,累計淘汰改造燃煤小鍋爐4.53萬台、一段式固定煤氣發生爐466台,縣以上城市實現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全覆蓋。同時,推進天然氣“縣縣通”工程,全省天然氣消費量從2010年的31.8億立方米大幅提升到2018年的135億立方米;提高外送電比例,2018年達到30%。
在高耗能、高污染行業准入方面,全面推進城市建成區內鋼鐵、石化、化工、有色金屬冶煉、水泥、平板玻璃等大氣重污染企業搬遷改造,關停杭鋼半山生產基地400萬噸產能等一大批重污染企業。完成淘汰落後和過剩產能涉及20多個行業1.3萬家企業,產能數量、行業範圍、涉及企業數均遠超國家任務要求。累計完成電力、石化、醫藥、印染等5000家企業清潔生產審核。
促轉型 提升改造久久為功
2016年底,全國第一台燃煤熱電機組“超低排放”改造在浙江完成並投入使用,而其餘63台(3972萬千瓦)大型煤電機組和340台(4.4萬蒸噸/小時)燃煤熱電鍋爐“超低排放”改造也相繼完成。
與《火電廠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13223-2011)相比,“超低排放”技術可使二氧化硫削減30%、氮氧化物削減了50%、顆粒物排放削減75%,排放限值由於天然氣機組排放限值。該技術不僅為國家燃煤電廠超低排放戰略實施提供技術支撐,還為世界煤電清潔化提供了“中國方案”。
作為大氣污染的主要“貢獻者”之一,機動車尾氣一直是浙江重點“關注對象”。截至目前,浙江已累計淘汰黃標車60.83萬輛、老舊車39.2萬輛;大力推廣新能源汽車,目前全省新能源車保有量達到22.4萬輛,在公共服務領域新增更新城市公交車中新能源車占比達89%;嚴格執行機動車環保標準,全面提前供應國六車標準用汽柴油,2019年7月1日起,全面實施輕型汽車“國六”標準;全省2909個加油站、45個儲油庫、796輛油罐車油氣回收和4000餘個行業VOCs治理重點項目完成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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