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越來越多浙江企業到海外進行產業布局,投資的區域也不斷拓展。這其中,非洲、東南亞以及“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等逐漸成為投資熱土。如何引導浙江資本有序地走出去,讓浙商和投資國實現雙贏,成為炙手可熱的話題。
浙江企業走出去,某種意義上,代表的是浙江乃至中國製造業的水平。因此,浙江民企“走出去”應該是具有示範效應的製造業項目。唯有如此,這些企業才能在自身發展的同時,提高中國製造的影響力、美譽度和競爭力。浙江加緊在海外布局先進製造業,也將為“一帶一路”沿線發展中國家尤其是非洲國家奠定產業基礎。
實現高質量的“走出去”,浙江民營企業還需“抱團”,以產業鏈的形式對外投資。有企業家認為,目前浙江到非洲等地的投資較為分散,難以形成聚合作用。對此,政府應該加大對境外產業合作園區建設的支持力度,防止浙江企業在國外進行同質化競爭。
實現高質量的“走出去”,還需加強制度供給。今年兩會期間,不少代表呼籲盡快制定和出台《對外投資促進法》,統一和規範境外投資的“鼓勵措施、審批程序和管理辦法”,規範企業的境外投資行為。
一方面保障企業“走出去”的合法利益,另一方面政府也還需做好服務和規範行為。同時,建立中國與企業投資所在國政府之間的協調機制,加強國際政策的協調,簽訂投資保護協議,從法律層面有效保護在境外的中資企業的合法權益。
(來源:《浙江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