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稅新政提出,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對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這種計稅方式,看似比較複雜,其實大幅減輕了小微企業的所得稅負擔,體現了扶小扶弱的特點。”尹紅平解釋說,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實際稅負為5%;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實際稅負為10%。
溫州融金經貿有限公司董事長李勇在微信朋友圈轉發了減稅政策的鏈接。他說,去年公司應納稅所得額達到294.31萬元,應納稅額70多萬元。按照新政策,同樣情況下,今年預計應納稅額不到25萬元,可減稅超過45萬元,減稅幅度超過65%。
初創科技型企業稅收優惠政策調整,對浙江的科創企業也是一大利好。
為鼓勵資本市場,助力創業創新,創投企業和天使投資個人投向初創科技型企業可按投資額的70%抵扣應納稅所得額。在政策調整前,初創科技型企業的主要條件包括從業人數不超過200人、資產總額和年銷售收入均不超過3000萬元等,而如今擴展到從業人數不超過300人、資產總額和年銷售收入均不超過5000萬元,創投基金有了更大的獲利空間。
“浙江發布小微企業普惠性減稅政策,其實也是一次‘三服務’活動、送溫暖活動。我們會把這些減稅‘紅包’第一時間送到小微企業手中,讓他們輕裝上陣,更好更快發展。”浙江省財政廳相關負責人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