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建設高素質雙師型的職業院校教師隊伍。支持高水平綜合大學積極參與職業院校教師培養培訓,擴大職業教育專業教育碩士培養規模。完善雙師型教師認定標準和考核認定辦法,提高高素質雙師型教師比例。探索建立政府、高校、行業企業和職業院校協同培養職教教師機制。實施職業院校教師素質提升計畫,完善中職學校非師範畢業新教師“師範教育+企業實踐”入職培訓制度。完善職業院校專業教師定期到企業實踐制度,探索青年教師教學指導和實踐指導相結合的“雙導師”培養模式,企業實踐經歷折算培訓學分並與晉職評優掛鈎。完善高職高專學校“訪問工程師”培養制度,提升雙師型教師隊伍建設水平。
(十二)建設高素質複合型的特殊教育教師隊伍。特殊教育專業師範生試行“定向招生、入職獎補”,支持浙江師範大學、杭州師範大學和浙江特殊教育職業學院增設特殊教育緊缺急需專業,加強學前、高中及職業教育特殊教育師資培養,優化專業課程體系,注重醫教結合。加強普通學校資源教師診斷、糾正訓練、家庭指導等能力培訓。制定適合特殊教育教師崗位特點的評價指標,在職稱評聘、評優評先等方面向特殊教育教師傾斜。實施特殊教育名師培育工程。各地可結合實際,制定特殊教育學校績效工資傾斜政策,增量部分納入績效工資單列管理。完善特殊教育師資培訓,重點開展醫(康)教結合骨幹教師培訓。
(十三)建設高素質創新型的高等學校教師隊伍。實施浙江省高校領軍人才培養計畫,加強高校高層次人才隊伍體系建設,逐步形成符合浙江高等教育實際、可持續發展的人才梯隊。實施浙江省高校海外引才集聚計畫,大力引進海內外具有影響力的學科領軍人才和青年學術英才。實施院士結對培養高校青年英才計畫和浙江省高校教學名師培養工程,加強本土領軍人才培養,重點培養有潛能的青年骨幹教師。完善本科學校中青年教師訪問學者培養制度,提高教師教學、科研、實踐能力。搭建校級教師發展平台,探索多校合作共建教師發展中心,推動優質資源共享,推進教學改革與創新。加強院系教研室等學習共同體建設,完善傳幫帶機制。全面開展高校教師教學能力提升培訓,重點面向新入職教師和青年教師開展培訓,引導形成正確的教育觀念和規範的教育行為。
(十四)提高教師隊伍國際化水平。結合“一帶一路”建設和人文交流需要,制定高校教師對外交流支持政策,推動高校教師出國交流,支持孔子學院教師和援外教師成長發展。選派政治可靠、業務過硬、品教兼優的高校優秀中青年教師出國研修。實施中小學教師海外研修計畫,制定中小學教師出國(境)學習管理辦法,中小學教師因公出國(境)培訓或參加學術交流合作的,實行有別於其他出訪的出國(境)人員和經費管理辦法。鼓勵市、縣(市、區)和高校設立教師出國交流和研訓專項經費。按照深化外國人永久居留制度改革要求,健全外籍和港澳台籍教師資格認證、服務管理等制度。
五、推進教師管理體制機制綜合改革
(十五)加強中小學教師編制的統籌和規範。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對中小學教師編制的統籌,推進教職工編制“削峰填穀”,實行跨學校、跨學段統籌使用,通過職稱評聘、收入分配等多種措施,吸引專任教師在教學一線任教。學校教輔、工勤等非教學崗位工作按規定逐步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渠道解決。機構編制部門要加強對各類事業編制的統籌,盤活事業編制存量,優先保障教育發展需要,嚴禁有編不補。按規定清理各種形式擠占、挪用、截留的中小學教師編制。創新編制管理,按照省級統籌、市域調劑、以縣為主、動態調配的原則,積極探索制定事業編制跨區域調整辦法。積極創造條件,核定公辦幼兒園教職工編制。適時制定中等職業學校和特殊教育學校教職工編制標準。合理核定成人教育編制,配備專兼職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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