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2月27日電/中國人民銀行杭州中心支行公布:
台資企業可在境內和境外發行債券,允許其在境外發債資金回流。支持台資企業開展本外幣全口徑跨境融資,在一定倍數淨資產額度內獲得本外幣融資
辦理所需材料
根據《資本項目外匯業務操作指引(2017年版)》(匯綜發〔2017〕105號),外債登記所需材料為:
①申請書(內容包括但不限於債務人與債權人基本情況,本次擬備案(登記)外債金額、利率、期限、用途等要點,預計還款資金來源等)。
②外債合同正本和合同主要條款複印件,合同為外文的應另附合同主要條款的中文譯本。對外發行債券的,需提供發行通函、認購協議正本及協議主要條款複印件、全球債券證書等材料,材料為外文的應另附主要內容中文譯本。
③中資企業應提供營業執照(尚未辦理“五證合一”的企業,還需提供組織機構代碼證)、上年度或最近一期經審計的財務報告、《宏觀審慎跨境融資風險加權餘額情況表(企業版)》等材料。
④外商投資企業應提供批准證書或《外商投資企業設立/變更備案回執》、營業執照(尚未辦理“五證合一”的企業,還需提供組織機構代碼證)、跨境融資管理模式選擇的書面說明等材料。選擇宏觀審慎管理模式的,還應提供上年度或最近一期經審計的財務報告、《宏觀審慎跨境融資風險加權餘額情況表(企業版)》。
⑤經其他外債管理部門批准逐筆借用外債的,還應提供相關批准文件。
⑥外匯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辦事流程
①辦事申請:可通過浙江政務服務網申請辦理,也可以現場申請。
②辦事時限:受理成功後20個工作日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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