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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山健全容錯免責機制 推動幹部“敢擔當”
http://www.CRNTT.tw   2018-12-24 17:05:51
  中評社北京12月24日電/近日,蕭山區出台《關於健全容錯免責機制促進黨員幹部擔當作為的實施意見(試行)》(以下簡稱《實施意見》),明確了容錯免責機制適用、不適用各十條。這是蕭山區在促進黨員幹部擔當作為,實現蕭山趕超發展、跨越發展的重要舉措之一。

  容錯免責六方面不受影響

  《實施意見》提出,要將容錯免責“雙十條”作為容錯免責機制在具體工作中適用的依據,對予以容錯免責的黨員幹部在民主推薦、提拔任用、考核評價等“六個方面不受影響”。容錯免責“雙十條”主要為適用及不適用容錯免責十條。其中適用容錯免責十條主要梳理了黨員幹部在重大決策部署、改革創新等十個方面為公為民、擔當作為情形,不適用容錯免責十條主要為黨員幹部違反國家法律法規、黨章黨規黨紀以及在落實重大決策部署、安全責任事故等方面“不擔當、不落實、不作為”十個方面情形。

  《實施意見》同時就容錯免責機制具體流程和操作要求、減責免責的界限尺度、糾錯關愛和正向激勵等方面進行了明確。《實施意見》的出台,將有利於推動蕭山實現思想再解放、工作再提升、發展再加力。

  旨在推動“敢擔當”

  《實施意見》由區紀委牽頭起草,在廣泛聽取基層黨員幹部意見基礎上,立足於“符合區情實際”和“促進幹部擔當”,對容錯免責機制的總體要求、主要內容、結果運用、相關要求作出明確。區委、區政府對此高度重視,主要領導多次就建立健全容錯免責機制、樹立正確的用人導向提出明確要求。

  《實施意見》強調,實施容錯免責機制,旨在依紀依法前提下,正確看待和評價處理黨員幹部在工作中出現的失誤和錯誤,最大限度地寬容黨員幹部在為公為民、履行職責中尤其是在改革創新、克難攻堅、推動發展中出現的失誤和錯誤,從而推動上級為下級擔當、組織為幹部擔當、幹部為事業擔當,更好地激發和保護黨員幹部工作積極性,以良好的幹事創業環境為蕭山爭當排頭兵目標保駕護航。

  來源:蕭山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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