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材料;
4)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報告或者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表原件;
5)涉及第三人合法水事權益的,提供與第三人簽訂的協議原件;
6)利用已批准的入河排污口退水的,提供入河排污口設置審核同意文件。
2、辦事流程(申請—受理—審查—決定)
(1)辦事申請:可通過浙江政務服務網申請辦理,也可以通過現場或者郵寄等方式申請。
(2)辦事時限:9—12個工作日,不包括聽證和專家評審時間。
(3)收費依據及標準:不收費。
(4)辦事結果:文件批覆或許可決定書。自作出決定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送達(當場或郵寄)。
3、咨詢方式
(1)電話咨詢:0571-87826596;
(2)窗口地址:杭州市梅花碑7號浙江省水利廳1112室;
(3)聯繫人:黃莉;
(4)網址:流程及申請材料要求,詳見“浙江政務服務網”(http://www.zjzwfw.gov.cn/art/2016/1/14/art_49559_17292.html)。
(三)水利工程階段驗收和竣工驗收辦事指南
1、水利工程階段驗收和竣工驗收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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