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6月5日電/浙江在線訊,6月4日,在第47個“世界環境日”即將到來之際,浙江省環保廳向社會公開發布《2017年浙江省環境狀況公報》(下稱《公報》)。這份囊括水環境、城市空氣質量、海洋環境等生態環境各方面情況的《公報》,反映了浙江省實施劣Ⅴ類水剿滅行動、推進“大氣十條”、嚴厲打擊環境違法行為等各方面治理措施的綜合成效。
總體來看,這一年,全省水和大氣環境質量持續改善,生態系統格局總體穩定,人民日益增長的優美生態環境需要得到積極回應。
剿劣提升水環境
這一年,全省水環境持續向好,實現“三上升”:水質達到或優於地表水環境質量Ⅲ類標準的省控斷面占82.4%,比上年上升5個百分點;全省145個跨行政區域河流交接斷面中,達到或優於Ⅲ類水質的斷面占90.3%,比上年上升3.4個百分點;全省縣級以上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92個,個數達標率為93.4%,比上年上升2.3個百分點。
2017年初,浙江將“全面消除劣Ⅴ類水質斷面”列入十方面的民生實事。這一目標已如期實現。通過實施劣Ⅴ類水剿滅行動,浙江省列入整治計畫的58個縣控以上劣Ⅴ類水質斷面和16455個劣Ⅴ類小微水體完成銷號,劣Ⅴ類斷面全面消除,劣Ⅴ類小微水體基本消除,提前3年完成國家“水十條”下達的消劣任務。
以剿滅劣Ⅴ類水為牽引,水岸共治、截污納管、陸海統籌等全領域治水齊頭並進。浙江省已完成77276個入河排污口整治、303個入海排污口整治、636家涉水企業整治和40個工業集聚區“污水零直排”治理;所有城鎮污水處理廠達到一級A排放標準;建立跨市上下游水環境共保協調機制;列入“水十條”考核的103個斷面均達到年度水質考核要求,5條入海河流水質消除劣Ⅴ類。
治氣實現“雙下降”
近日,國家生態環境部通報“大氣十條”實施情況終期考核結果,浙江省獲得考核優秀。
2017年,是國家實施“大氣十條”的收官之年,浙江大氣環境實現了“雙下降”:11個設區城市PM2.5年均濃度平均為39微克/立方米,比上年下降4.9%;69個縣級以上城市PM2.5年均濃度平均為35微克/立方米,比上年下降5.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