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4月5日電/浙江日報訊,記者從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獲悉,為進一步貫徹落實“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房地產市場調控精神,切實規範商品住房銷售行為,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杭州市近期打出監管“組合拳”,一方面,房管、公安、物價等部門聯合出擊,集中查處了一批開發企業和中介機構違法違規典型案例,並進行公開曝光;另一方面,杭州市房地產市場持續健康發展協調小組下發《關於實施商品住房公證搖號公開銷售工作的通知》(下稱《通知》),要求自2018年4月4日起,杭州市區範圍內符合條件的新申領預售許可商品住房項目,應採取公證機構主持搖號方式開展銷售工作。
《通知》指出,房地產開發企業應一次性公開銷售所有准售房源,並對“無房家庭”(不含未婚、2018年4月4日後離異單身以及2018年4月4日後因自有住房交易產生的“無房家庭”)給予傾斜。意向客戶登記數量超過准售房源數量的商品住房項目,房地產開發企業應聯繫公證機構,採取公證搖號方式產生選房家庭和選房順序號,並按序售房。房地產開發企業設置意向登記條件應符合相關規定,不得設置有利於內部人員、關係戶等購房的條款。房地產開發企業必須嚴格確保選房結果與網簽名單一致,切實杜絕炒賣房號等行為。
《通知》還明確,中選後放棄選房、購房達二次的家庭,自放棄選房、購房之日起3個月內,各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再接受其購房意向登記;中選後放棄選房、購房達三次(含)以上的家庭,自放棄選房、購房之日起6個月內,各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再接受其購房意向登記。
浙江大學房地產研究中心主任賈生華教授說,杭州出台的政策借鑒了其他城市的經驗,更有合理性,特別是照顧了“無房家庭”的購房需要,進一步保障了剛需購房者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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