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我省深入實施國家知識產權戰略和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全省知識產權創造、運用和管理能力不斷提升。其中,發明專利授權量、每萬人發明專利擁有量、註冊商標數量等均位居全國前列,已經成為創業創新和知識產權的大省。但同時,與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和新模式相關的案件大量湧現,司法服務保障科技創新發展的需求也不斷增長。
浙江大學法學院教授朱新力說,“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呼喚設立跨區域管轄的知識產權法庭。眼下,創業創新活躍,知識產權形成或申請呈爆發式增長,商業經營活動已難以避免知識產權問題,知識產權糾紛發生較為頻繁,傳統的法院體制已經難以適應,知識產權法庭設立正是順應社會經濟發展的需要。
如何進行審判?
浙江法院早在2000年就開始知識產權專業化審判,至今全省11個中院和33個基層法院具有知識產權案件管轄權。
以杭州為例,杭州中院早在上世紀80年代初就開始審理知識產權案件,於2002年成立了專門審理知識產權民事案件的知識產權審判庭,目前轄區內共有7家基層法院具有一般知識產權民事案件管轄權。
從知識產權“審判庭”到知識產權“法庭”,幾字之差的背後,是怎樣的變化?
知識產權法庭的設立,將分散在刑事、民事、行政審判部門的知識產權審判職責“三合一”,統一由一個相對獨立的審判機構行使。“以往,杭州中院民三庭負責審理髮生在杭州的重大知識產權相關案件一審和一般知識產權民事案件的二審,杭州知識產權法庭成立後,收案範圍較以往有較大拓展,從區域上看,‘一變六’,從審理杭州一地的知識產權案件到審理杭嘉湖金衢麗6市的相關知識產權案件;從類型上看,‘一變三’,從單純審理知識產權民事案件,走向刑事、民事、行政三合一審判。”杭州中院副院長邵景騰說。
浙江省高院民三庭在調研中也發現,以往,專利案件管轄分布相對分散,各家法院受理專利案件數量均不飽和,不利於技術類案件審判經驗的總結和專業法官的培養,也不利於建設優質高效解決糾紛的司法體系。統計顯示,2014年至2016年,杭州、寧波兩地中院受理專利技術類一審民事案件總量連續3年占全省總量超過40%,而知識產權案件數量較少的法院審判庭在審理知識產權案件的同時,還承擔其他民商事案件的審理工作。
“部分案件跨區域管轄、‘三合一’集中管轄,有利於進一步完善知識產權保護機制,優化審判資源配置,統一裁判標準。”寧波中院知識產權審判庭庭長朱代紅說。
打官司跑遠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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