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8月14日電/環保執法,一年比一年嚴格。12日,紹興市環保部門披露的數據顯示,今年上半年,紹興市在出動環境執法人數、立案數、關停企業數等多個指標上,比去年同期大幅度上升。
這僅僅是看得見的指標。近年來,紹興市以打造環保執法最嚴城市為目標,用一套組合拳打出了“紹興力度”,強化環保執法監管和制度創新,部分工作走在全省乃至全國前列。
環保工作是優先項
早在2015年,紹興市就提出了打造全省環境執法最嚴城市的目標,並圍繞“源頭把關最嚴、日常監管最嚴、行政執法最嚴、司法聯動最嚴、信用管理最嚴”五個方面,提出了最嚴格的標準。這一目標的初衷,是希望以執法倒逼紹興環境質量的提升。
2015年底,紹興市委七屆十次全會,提出以生態文明建設為統領推動綠色發展,生態文明成為一把手工程,環保工作也成為所有工作中的優先項。在“建設生態紹興、共享品質生活”的工作主線下,紹興提出:凡是有利於生態文明建設的都要堅定不移做,凡是有悖於生態文明建設的都要堅定不移改。全社會對環保的重視達到新高度,“管發展必須管環保、管行業必須管環保、管生產必須管環保”的環保工作責任體系也逐步建立起來。
紹興市取得地方立法權後,首選立法也在環保領域。去年11月,《紹興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紹興市水資源保護條例》兩部地方性法規同步實施,紹興從實際出發,將智慧監管、工作問責等納入法規內容,破解了以往地方政府執法時缺乏法理依據、可操作性差等難題。
對違法行為零容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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