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鬆陽縣公布了一份黨紀處分決定,在黨員幹部中引起熱議:“由於向本單位幹部職工違規發放獎金和津補貼,該單位‘一把手’未履行‘一崗雙責’,違反廉潔紀律,受到了黨內警告處分,調離原崗位,違規發放的獎金和補貼全部清退。”
鬆陽縣陸續實施了《關於進一步加強作風建設,切實糾治“四風”突出問題》等一系列制度,重點強化了黨風廉政建設的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通過層層傳導壓力,一一分解責任,環環相扣追責,將約談、問責、追責等作為常規動作予以落實。
“動員千遍不如問責一次。有一個派駐紀檢組對機關幹部的日常監督不嚴,單位人員違反作風效能建設行為年內第二次被查處,我們就對該局紀檢組長予以了全縣通報批評。”縣紀委黨風室相關負責人說。
鬆陽縣緊緊抓住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這個“牛鼻子”,促使各單位部門把作風整頓、效能提升、環境優化、反腐倡廉工作記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截至目前,該縣累計有39個單位87次23人受到問責。
招式三
調查程序 有章可循
前不久,平陽縣領導率縣有關部門負責人,在對水頭鎮、騰蛟鎮、蕭江鎮桃源社區的值班住夜執行情況進行無告知檢查時發現,三地均存在對值班住夜制度重視不够、監督不力、落實不到位等現象,按照問責相關程序,該縣給予三地通報批評及三地相關領導黨內警告處分、書面效能告誡等嚴肅問責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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