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地、錢、惠
深化改革盤活要素
建設現代化城市,必須打破城鄉分割二元體制,健全城市發展體制機制,為城市發展創造良好的制度環境和制度保障。
圍繞“人”——深化農村三權改革。浙江省常住人口城市化率和戶籍人口城市化率分別為65.8%和51.2%,分別高出全國平均水平15個和9.7個百分點,已經處於較高水平。從發展趨勢看,浙江省城市化率未來還將進一步提高。為此,浙江要進一步深化農村三權改革,加快推進“三權到人(戶)、權跟人(戶)走”,維護好進城落戶農民的土地承包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支持引導其依法自願有償轉讓上述權益。同時,積極推進宅基地空間置換,鼓勵和支持農民舉家進城落戶。
圍繞“地”——深化城鄉建設用地制度改革。“十三五”時期,全省各地會有大量農民舉家進城落戶。理想的情況是,農村建設用地減少、城市建設用地增加。但實際情況是,從2011年到2014年,浙江省城市和建制鎮用地從3752平方公里增加到3991平方公里,村莊用地從4923平方公里增加到5244平方公里。為此,浙江要積極創新城鄉用地增減掛鈎機制,全面推行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鈎到畝的新機制,鼓勵和支持農民“帶地”進城,努力做到農村建設用地不再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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