圍繞“十三五”總體目標,按照國家關於加快生態文明建設和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的決策部署,“十三五”期間,浙江省將重點落實五大任務,抓好十八項主要工作。
1.全面落實“以水定城、以水定產”
合理確定發展布局、結構和規模。充分考慮水資源、水環境承載能力,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產。推進水資源供給側改革,加強約束性指標管理。
加強用水總量控制。以骨幹水源工程為關鍵節點,開展江河流域水量分配工作,對水資源開發利用接近或超過水資源承載能力或總量紅線的區域和流域,採取限制和暫停審批取水許可、入河排污口設置等嚴格的管制性措施。
實施規劃水資源論證。在規劃決策源頭考慮水資源的承載能力,明確規劃範圍內水資源開發利用的管理要求。
加強產業政策引導。加大高耗水行業產業結構調整力度。嚴格控制生態屏障地區和錢塘江、太湖流域等水環境敏感區域高耗水、高污染行業發展。
2.全面推進節水型社會建設
落實“節水優先”方針,全面建設節水型社會,切實把節水貫穿於經濟社會發展和生產生活全過程,形成有利於水資源節約利用的空間格局、產業結構、生產方式和消費模式。
強化價格杠杆。實施分類水價和差別化水價。推進農業水價綜合改革,研究建立農業用水精准補貼機制。
強化節水管理。實行用水定額動態修訂和行業用水效率評估制度,推進用水定額標準化。落實節水“三同時”要求,推動節水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
推進重點領域節水。實施高效節水灌溉“四個百萬工程”。推進工業水循環利用等通用節水工藝和技術。加快城鎮公共供水管網改造,全面推廣使用節水器具,推進城鎮雨水收集示範項目,發展非常規水源利用。
開展節水載體創建。制定節水載體評價標準,開展節水型單位、節水型小區、節水型企業、節水型灌區建設。發揮國家級節水型企業、省級節水型企業的示範帶頭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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