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各村村集體經濟收入等村情不同,誰來為那些村集體經濟收入低的村幹部報酬“埋單”?
去年,溫州市委出台“實施意見”,要求確保村黨組織書記、村民委員會主任基本報酬不低於上年度所在鄉鎮(街道)農民人均純收入兩倍。為了讓“兩倍”的要求落實到位,市、縣兩級僅此一項一年要多支出2.53億元。市委文件發了沒多久,溫州村幹部的收入就應聲上漲。
平陽縣萬全鎮一名村委會主任介紹,從去年10月開始,每個月有1500元的基本工資打入他的銀行卡裡,年底還有一定額度的績效獎金,跟以前相比,報酬漲了好幾倍。
“現在當村幹部事情多,工作壓力大,今年上級給村幹部發的這筆報酬,說明對基層工作越來越重視。”這位村主任自家辦了一家企業,自從實施坐班值班制度後,他就把企業的日常運營交給家裡人,自己專注於跑村裡的項目,“在這個崗位上,就要做點事情出來,才能對得起老百姓。現在待遇提高了,工作更要幹出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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